跳至正文
营商服务站

我的收藏

    我的订阅

    省市对标

    苏州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案例

    提要优 化 措 施 苏州内河水网密布,地处长江、京杭大运河交汇地带,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员证书等海事高频业务年均办件量约6000件。以往,因审批权大多在市级且需核对原件、纸质归档,企业和船民需专程前往市级窗口线下提交材料,往返耗时费力,办事成本居高不下。

    优 化 措 施 苏州内河水网密布,地处长江、京杭大运河交汇地带,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员证书等海事高频业务年均办件量约6000件。以往,因审批权大多在市级且需核对原件、纸质归档,企业和船民需专程前往市级窗口线下提交材料,往返耗时费力,办事成本居高不下。为破解群众“跑市区办事”堵点,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开展试点,统筹区县政务窗口、水上执法站点资源,分层搭建线下就近受理网点,同步上线内河船员掌上办理渠道,构建政务闭环,从空间、渠道双维度压缩办事成本,打通水上政务服务梗阻。

    构建市县闭环审批机制 实现业务就近受理 在部海事局指导支持下,在维持原审批层级的基础上重构内部流程,统筹全市各区县交通运输政务窗口资源,创新建立区县窗口受理、市局审核审批、属地窗口发证的标准化闭环流程。办事人可直接在所属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整提交全套材料,信息流转在市县两级窗口间进行,无需群众自行跑腿来市里;市局完成全部审核审批流程后,审批结果、纸质证件直接推送至对应区县窗口,群众在属地即可领取,全程无需往返市区。沿航道布设便民点 覆盖流动船民需求 结合船舶常年水上流动作业、停靠分散的行业特点,筛选具备办公条件的基层水上执法站点、船舶服务区,在吴中水上服务区、常熟常浒河口、吴江平望等地增设一批“苏交速办”水上政务便民点。

    站点配备专人服务指导群众并对接市窗口人员,船民停靠船舶即可现场提交申请、实时查询审批进度,解决水上作业人员上岸办事不便难题,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上线掌上办事渠道 船员足不出户办证 针对线上条件较为成熟的内河船员业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推行内河船员业务“掌上办”改革,在减少跑腿麻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了足不出户的数字化办理渠道。船员通过“海事通”手机 APP 即可线上填报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审批人员线上审核,发放电子证照,业务全程线上办结,彻底免除线下办理的不便之处。系列便民改革举措落地后,有效破解了水上政务服务地域受限、流程繁琐、办事成本偏高的行业痛点。

    1 办事成本大幅下降,群众跑腿压力显著缓解,改革落地后,大幅削减航运企业、船员往返市区的时间与交通成本,线上线下多渠道适配不同群体办事需求,群众办事便捷度大幅提升。2 水陆全覆盖服务网络成型,适配水上行业实际,形成“区县政务窗口 + 苏交速办便民点 + 手机掌上APP” 三位一体水上政务服务矩阵,兼顾区县航运企业、水上流动船员两类群体,实现停船可办、居家可办、属地可办,服务触达全域无死角。

    下一步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化水上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县闭环审批流程、扩容基层便民服务网点、丰富掌上办事应用场景,不断完善水陆一体化便民服务体系,持续精简办事环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擦亮交通便民服务品牌,以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赋能全市内河航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 法律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 第四条 行政机关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应当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服务环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不见面办理。鼓励申请人选择线上方式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选择线下方式提出办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限定提出办理申请的方式。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方便申请人网上办理、就近办理;必要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办理、代办帮办等便利服务。

    原始链接:营商环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