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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向

10章104条!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内容→

作者 观察者
2026年6月23日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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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6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实施以来,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3.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0.8%提高到2.4%,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7万亿元。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鹏在会议上作说明时表示,此次政府采购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坚持权责统一,厘清政府采购各方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系统规划稳步推进。修订草案共10章104条。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优化法律适用范围,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加强全过程管理,推动交易规则规范高效,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强化权力监督与制度反腐等。其中,为解决实践中各方反映较多的现行法适用范围较窄、对使用预算资金的小额零星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修订草案对法律适用范围作了适当调整,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的零星分散采购纳入本法适用范围,按照简易采购制度执行。为解决重程序轻结果、采购需求不清、合同约束不强、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修订草案构建了以采购需求为引领、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抓手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为解决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修订草案着力破除政府采购隐性壁垒,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表示,此次政府采购法修改,对于完善公共采购行业治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始链接:中国政府采购报

标签:

中国政府采购报供应商公平竞争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管执法经营者经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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