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问题”都有说法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新规的首份系统性答疑!
文章摘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市监特设发〔 2026 〕 82 号)。
202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厂的特种设备产品,应当按照《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编制设备代码。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新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编号不得含有字符 I 、 O 、 Q 。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一名或者多名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
在满足《使用管理规则》工作职责要求的情况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兼任。
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能够履行相应法定职责。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 TSG 91 — 2021 )已明确锅炉及其系统安装完毕后不需要提供产品能效测试报告的锅炉,办理使用登记时不需要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