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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以案说法 | 孕期被强制调岗离职,行政复议协调保障失业待遇

作者 观察者
2026年8月10日 1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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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孕期失业、申领失业金被拒 单位开的证明和仲裁调解的结论对不上 到底算不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行政复议机关实地走访、核实事实 帮助准妈妈讨回公道!收听本期音频 阅读本期案例 【文中人物、单位、地点名均系化名】 2026年1月,女职工贺莉莉正处于孕期,本需稳定工作和收入安心养胎,却遭遇公司单方面强制调岗,陷入失业困境。公司人事突然通知她,限期调至需要频繁外出的销售岗,无视其孕期身体状况。贺莉莉当即提出异议,表明劳动合同约定固定岗位,孕期不宜高强度外勤工作,多次书面拒绝不合理调岗。但公司态度强硬,拒不协商,还告知若拒不到岗将按旷工处理。面对企业恶意施压、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不提供原有劳动条件的侵权行为,2026年2月4日,贺莉莉无奈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续经劳动仲裁调解,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依法向她支付了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026年4月,贺莉莉前往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却审核失败。驳回原因是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单方备注其“不服从调岗安排”,工作人员仅凭该备注,认定其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申领条件,无视仲裁调解书及案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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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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