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政府采购隐性壁垒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写入立法目的,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政府采购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交易,而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预算资金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采购规模大、需求牵引强、公共属性突出,政府采购活动如何组织,不仅影响单个采购项目的绩效,也会深刻影响经营主体进入公共采购市场的机会。过去,政府采购中的隐性壁垒主要表现为地域限制、行业限制、所有制歧视、量身定制技术参数等传统形式,而在数智化转…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2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现公布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家观点!“责令停业整顿”是行政处罚还是监管措施?
“责令停业整顿”是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的结合 我们知道,“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但在现实中,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常常要求当事人“停业整顿”一段时间,这属于行政处罚还是监管措施? “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生产经营当事人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全部或部分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手段,是《行政处罚法》第9条所设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
加强对眼镜制配行业监管!这里出台经营者行为合规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对眼镜制配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优化眼镜制配消费环境,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率先制定了《日照市眼镜制配经营者行为合规指引(试行)》,现公布如下: 日照市眼镜制配经营者行为合规指引(试行) 本指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所称合规,限于符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一、计量合规 【法律法规】…
填补制度空白,首部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出台
首部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出台 为地方交易中心履职提供依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填补制度空白,首部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出台
首部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出台 为地方交易中心履职提供依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正确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观该如何树立?
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是指利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报告,借助相关平台工具,对采购项目及政策进行量化考核,以综合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规范性,以及制度实施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绩效管理是支撑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石,也是政绩观在采购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虽有明显进展,但从政绩观视角来看,仍存在一些偏差。本文试图分析目前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推动绩效管理改革走深走实。 现存问题…
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不能“凡采必招”——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法实施23年来的首次系统性大修。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领域的规则调整备受瞩目。 修订草案共10章104条,其中将“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写入立法宗旨,为超3.3万亿元的政府采购市场划定全新的制度框架。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政府采购参与各方,深度解读修法背后的改革逻辑与实践指向。 筑牢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石…
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应该关注什么
政府采购是政府运用财政性资金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日益凸显,从注重节约财政资金,转向兼顾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和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多重目标。然而,采购过程环节多、主体多元、利益复杂,容易滋生风险。尽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实践中仍频繁出现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条款、违规执行合同等行为,影响采购公正与资金效益,凸显监管体系效能不足。审计作为独立、专业且强制性的经济监督手段,对规范采购行为、提升资金效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速览!7月政府采购招投标落地新规→
《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2026版)》 4月24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2026版)》,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试行规则同步废止。新规在适用范围、异地专家比例、跨省评审、紧急处置等方面作出多项重要调整。对比原规则发现,异地评审专家人数要求从原先的“不得少于当次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变为“不得少于当次项目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