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十一部门出台暂行规定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明确以12项因素综合研判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并规定四类不构成情形。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明确以12项因素综合研判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并规定四类不构成情形。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四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涉及成都、攀枝花、自贡、开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商标侵权、食品过期、伪造证据处罚撤销、标签不合规及桶装水不合格等案件。案例体现“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对初次违法、货值微小且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对屡次违法者从重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26年8月19日印发《进一步深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在已实施上市版基础上,将适用对象拓展至在渝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替代金融、发展改革、教育、税务、市场监管等47个领域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场景。
重庆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覆盖47个领域并打通与成都互认,可研究借鉴其信息归集时限、异议申诉和依职权查询机制,前提是本地信用平台数据归集与部门协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