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轩:支持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大显身手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上海、安徽、山东、广东等地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浙江建设“企呼我应”服务平台,杭州打造“亲清在线”平台,成都成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下一步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实施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上海、安徽、山东、广东等地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浙江建设“企呼我应”服务平台,杭州打造“亲清在线”平台,成都成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下一步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实施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6年9月,四川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就业促进、卫生健康发展、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十五五”规划,以及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其中成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十五五”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同城化办会同有关方面编制,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五五”实施方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民营经济专题宣传服务项目开展公开比选,3家单位递交申请文件,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拟确定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为项目承担单位,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8日,有异议者可提出书面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9月28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提振消费、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多数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部分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川以省级财政资金为杠杆,围绕消费提振、企业降本、产业升级出台一揽子阶段性奖补措施,明确了各项政策的适用时段、资金分担比例和牵头单位。可研究借鉴其将财政激励与具体量化指标挂钩、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省级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县配套条件。
9月29日,成都市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司“四长”与企业面对面活动(蒲江县专场)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举行,蒲江县政法各单位负责人与46家企业代表交流涉法难题。企业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普法、涉企审批便利化等提出诉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回应建立涉企权益保护线索月督办机制、开展“检企通·法律沙龙”、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和“一码检查”等举措。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通知,就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作出部署,支持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宁波、深圳、湖南、四川等省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
内贸险扩面涉及信用数据共享、共保体与保费支持等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商务与保险协同路径;落地需地方商务、金融监管与保险机构配合及数据合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六)》,选取广东、海南、四川、新疆四地法院提级审理的四件案例,涉及破产重整、信息网络传播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行政复议主体资格等类型。案例明确了下级法院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新类型疑难复杂、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等一审案件应报请上一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也可依职权提级管辖。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相应调整全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价格自2026年9月24日24时起执行。成品油零售、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最高批发价前提下自主定价;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市场零售价降低时供应价相应降低,差价不小于400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与市场监测。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由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经2026年9月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土地要素保障、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等提出到2030年目标,含5项约束性指标和12项预期性指标,并部署七项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川办发〔2026〕33号通知,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制定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须在出台前开展贸易政策合规评估,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规的不得报请批准、提请审议或制定出台,自2026年9月16日起施行,川办发〔2014〕77号同时废止。
该通知将贸易政策合规评估设为文件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并明确自评加商务厅复评、7个工作日办结等程序,对地方规范涉外商贸政策制定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评估前置与时限安排,但需具备相应商务主管部门承接能力和WTO规则专业力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370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从事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推动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气象信息服务合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川办发〔2026〕30号),经省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成品油价格调控要求,相应调整全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价格自2026年9月11日24时起执行。成品油零售、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最高批发价前提下自主定价;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市场零售价降低时供应价相应降低,差价不小于400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和市场监测。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四川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规划要求各市(州)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重要任务和改革举措与本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重要政策、重点项目按程序报批;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统筹协调和动态监测评估,重大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民营经济专题宣传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比选,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文件于2026年9月14日至16日工作时间在成都市武侯区锦云东三巷1号金融麦田C座223办公室免费领取,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9月24日17:00前当场书面递交,逾期或未密封无效。
四川省出台全省规范涉企检查实施意见并推出“天府入企码”,将执法主体、检查事项、检查要点和经营主体数字化入库,统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并自动拼单相近时段检查任务,同时公布“免予亮码紧急情形清单”54类。
四川以“天府入企码”整合检查事项、计划与联合检查,并设紧急情形免亮码清单,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管理和系统自动拼单机制,前提是具备统一执法数据底座和跨部门协同权限。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成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十五五”规划》,以川府发〔2026〕19号文发至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等单位,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就业促进“十五五”规划》,文号川府发〔2026〕15号,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该规划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日发布。
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电力市场2026年保底售电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各售电公司及有关电力市场主体据此开展保底售电服务相关工作,并请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宣贯培训,落实保底售电公司初选、市场运营监测、保底售电服务启动实施等要求。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川发改价格〔2026〕355号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8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应调整全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6年8月28日24时起执行。成品油零售、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最高批发价前提下自主协商定价;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市场零售价降低时差价不小于400元。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26年8月19日印发《进一步深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在已实施上市版基础上,将适用对象拓展至在渝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替代金融、发展改革、教育、税务、市场监管等47个领域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场景。
重庆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覆盖47个领域并打通与成都互认,可研究借鉴其信息归集时限、异议申诉和依职权查询机制,前提是本地信用平台数据归集与部门协同到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委托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项目预算29.84万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文件于2026年8月21日至25日现场或网络获取,响应文件须于8月26日10:00前送达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1B号开标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发文优化煤电机组运行补偿机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各月实际电煤成本、上网电量等测算电能量核定成本标准,电网企业与交易中心据此结算运行成本补偿费用。2026年8—12月逐月明确各装机容量等级最小可调出力费用上限标准,原标准不再执行,机组按最新标准参与现货市场申报。通知自2026年8月起执行,7月数据应于8月10日前报送。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首批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涵盖中西医AI高质量数据集、多模态大数据加密数据库、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和数据流通网络传输风险监测四个方向,推荐单位包括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内江市数据局等。案例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构建数据分类分级、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贡献积分制与收益分配等机制,已在四川省内多家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及政务平台落地应用。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川发改价格函〔2026〕332号,就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作出进一步明确,适用于国网西南分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企业及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川办发〔2026〕25号实施意见,就加快推进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三网”融合提出部署,明确夯实融合基础支撑、打造智慧协同生态、培育应用场景及保障措施,由交通运输厅牵头、清单化项目化推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6〕24号),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实行分级审批,县级政府原则上不得新设基金,并列出未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等不得设立基金的负面清单。
四川以省级文件细化政府投资基金分级审批、负面清单、返投放宽和容亏免责等机制,对地方规范基金设立与运作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分级审批与容亏认定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管理制度基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川渝通办”事项清单(2026年版)》,经两省市政府同意,要求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前四批次事项清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步失效。
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联指导泸州市汽车贸易商会打造汽车行业专属多元解纷平台,成立消费纠纷调处中心,构建“1个中心+8个专业小组”分层调解架构,实行“2小时响应、3日结案”机制和二次派单流程。该中心自2021年起与重庆江津、永川等地签署异地维权协议,建立跨区域协同调处机制;2025年参与调处纠纷17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0%。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二批),涵盖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南等地,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食品监管、城市管理、信用修复等领域。
司法部发布的第二批涉企执法为民办实事案例,覆盖检查站提速、安全生产包容审慎、跨省维权、共享检验室、经济影响评估、信用修复、标准冲突化解等机制。地方可研究借鉴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收集诉求、多部门会商统一检查标准的做法,需具备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与部门协同条件。
巴中市恩阳区构建“政策引领全域覆盖、服务升级全链贯通、保护护航全维覆盖”的知识产权三维赋能体系,落实《巴中市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九条措施》,组建“1+4+N”宣讲指导小组并选派42名政策专员。2024年以来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突破4000万元、惠及企业15家,企业最快7个工作日获贷;专利授权、商标注册数量同比增长40%、266.25%,商标有效注册量突破3400件。
内江市以优化物流贸易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物流体系。封关运作内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企业节省成本超千万元,货物综合运输成本降低约20%;2024年支持14家物流企业创A评级,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全覆盖。
绵阳市科技城新区探索国企引领、科研院所创新驱动、高校资源深度融合三种主导模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并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指导意见》,分割机构与举办单位人事关系、下放用人权限。新区布局9个中试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建成49个国省级创新平台,推动近100个成果转化。其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获评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数字经济规模破百亿、规上企业达72家。
2024年9月以来,成都市锦江区推出“锦诉办”企业诉求信息化闭环管理系统,整合12345热线处办中心、“锦江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将企业问题诉求扎口收集、分类流转、跟踪督办并全覆盖回访。
锦江区以“锦诉办”整合12345热线与经济大数据平台,实现企业诉求全量归集、分类流转、闭环督办和回访评价,可研究借鉴其扎口管理与数据匹配机制,需具备热线处办力量和跨部门督办权限。
德阳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围绕装备制造、食品调料等特色产业带,于2024年开展“世界播”系列活动,通过直播代言人选拔、产业带文化挖掘和国际资源对接推动“德阳造”品牌出海。
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以“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出“育苗、壮苗、护苗”三项举措,对辖区9352户个体工商户按生存、发展、成长三级分类提供申报提醒、建账指导、一户一策等服务,并推行“首违不罚”和风险提示。
2025年6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2270件,其中电力领域2155件、新能源领域115件,投诉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线路安全等方面;能源企业应在6月办结的2049件投诉全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0.52%。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聚焦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乱、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4方面12条举措。通知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更新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要件,清单内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严厉查处价格垄断、恶意低价竞争等行为。
四川以清单管理、信用监管和“网上超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更新与信用模块搭建机制,需具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支撑。
四川省广元市自2022年11月3日起构建“1+5”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打造“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并配套专班服务、恳谈交流、满意度监测、政策兑现、在线服务和受理举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