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让经营主体没有难做的生意
政策变化 / 改革实践 / 企业服务

全部动态

今日收录 0 条

同一资料库,按改革领域与地区浏览,点击文章标签聚合相关材料。 产业与专题 → · 框架来源

清除筛选

大陆重点城市按2025年全市GDP总量前十选取,另观察香港与新加坡;资料归类不构成城市评分或排名。10个世行基础领域+3个中国实践补充领域;不构成世行官方扩展指标。标签仅依据材料实质内容标注;未归类的历史资料可通过搜索查找。

时间分组按收录日期排列;原始发布日期见各条材料。历史补录不代表近期新出台政策。

10月1日周四
  1.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原发布:2025-11-13 · 收录:2026-10-01

    新加坡与巴西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新加坡财政部 2025年11月13日公告)

    新加坡与巴西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及其2018年5月议定书的修订议定书于2025年11月12日生效,该议定书于2023年4月17日签署。议定书更正了葡萄牙文本中的细微翻译差异,涉及DTA第11条(利息)及2018年5月议定书第7段。议定书全文已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公布。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2.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原发布:2026-02-13 · 收录:2026-10-01

    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与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税收协定生效

    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与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签署的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及防止逃漏税协定于2026年2月13日生效,取代1982年起实施的旧协定。新协定降低了跨境商业活动所得的预提税率,预计将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资。协定全文可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查阅。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3.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原发布:2026-02-26 · 收录:2026-10-01

    新加坡宣布2031年4月前将GST InvoiceNow要求扩展至所有GST登记企业

    新加坡政府宣布,所有GST登记企业须接入InvoiceNow网络并直接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发票数据,自2028年4月起至2031年4月按年营业额分四批逐步实施,预计新增约9万家企业接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新加坡分阶段将电子发票数据直报要求扩展至全部GST登记企业,并按年营业额由小到大排定时间表,配套过渡补助与免费方案。可研究借鉴其按企业规模分批推进、以补助降低接入成本的机制,需具备全国性电子发票网络和税务系统对接条件。

  4.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原发布:2026-03-06 · 收录:2026-10-01

    新加坡与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2026年3月6日,新加坡财政部)

    新加坡与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于2026年3月6日生效,该议定书于2023年11月2日签署。议定书修订协定序言,新增第28条(享受协定待遇资格),纳入国际共识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标准以应对协定滥用,并包含其他技术性修订。议定书全文可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查阅。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5. 新加坡税务局 · 税务政策与公告

    原发布:2026-04-15 · 收录:2026-10-01

    新加坡签署全球反税基侵蚀信息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

    2026年4月14日,新加坡签署《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信息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参与GIR集中申报机制。受支柱二GloBE规则约束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原需向所在辖区税务机关报送GIR,若集团在与本地有活跃交换关系的辖区集中报送,则可免除该义务,此举将减少新加坡总部跨国企业集团需报送GIR的辖区数量,降低合规负担。GIR信息仅与具备必要保密保障的国际伙伴交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