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2026-07-27 · 收录:2026-10-01
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环气候〔2026〕42号)
生态环境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文号环气候〔2026〕4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气象、能源、林草、疾控等部门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监系统相关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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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2026-07-27 · 收录:2026-10-01
生态环境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文号环气候〔2026〕4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气象、能源、林草、疾控等部门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监系统相关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原发布:2023-09-04 · 收录:2026-10-01
苏州市政府2023年9月1日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的工作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市未来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到2035年突破10000亿元,重点发展前沿新材料、光子芯片与光器件、元宇宙、氢能、数字金融、细胞和基因诊疗、空天开发、量子技术等领域,并明确各县级市(区)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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