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
广州于4月14日发布《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从政务服务、要素保障、产业生态、对外开放、监管环境、长效落实六方面推出30条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广州以“小切口”改革清单和政务智能体、免申即享等机制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提升,可研究借鉴其将改革任务量化到具体场景的做法,但落地需财政资金、数据条件和国企园区等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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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于4月14日发布《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从政务服务、要素保障、产业生态、对外开放、监管环境、长效落实六方面推出30条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小切口”改革清单和政务智能体、免申即享等机制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提升,可研究借鉴其将改革任务量化到具体场景的做法,但落地需财政资金、数据条件和国企园区等资源支撑。
广州市场监管局就《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发布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明确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无需备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受益所有人备案的适用主体、认定标准、免报条件和办理渠道作出操作指引,可研究借鉴其将备案义务与免报承诺、线上办理入口相衔接的做法,但需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及本地登记系统条件为前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穗府办规〔2024〕4号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穗府办规〔2021〕2号,进一步放宽本市商事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场地使用证明替代传统产权证明、放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降低企业准入的场地门槛;可研究借鉴其园区管委会、市场开办方、宾馆等多元出证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授权与部门协同条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穗府办规〔2022〕7号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围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全覆盖、电子办事结果推广、涉企证照智能联办、就业与参保登记统一办理、住所自主承诺申报等提出十二项措施,并附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州以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整合执照、印章、发票、参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事项,并配套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可研究借鉴其平台集成与清单管理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标准地址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