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9月22日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京知局〔2026〕108号),经市政府同意,规划期覆盖“十五五”时期,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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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9月22日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京知局〔2026〕108号),经市政府同意,规划期覆盖“十五五”时期,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的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26〕28号意见,推动体育赛事品牌化、融合化、市场化发展,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赛事体系。意见从强化赛事供给、深化赛事融合、激发消费活力、夯实发展基础、提高管理保障能力等方面部署,明确丰富竞技、职业和业余赛事,推动赛事与文旅、商务、科技融合,并深化办赛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9月28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提振消费、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多数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部分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以省级财政资金为杠杆,围绕消费提振、企业降本、产业升级出台一揽子阶段性奖补措施,明确了各项政策的适用时段、资金分担比例和牵头单位。可研究借鉴其将财政激励与具体量化指标挂钩、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省级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县配套条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金发〔2026〕17号通知,就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做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工作作出部署,支持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宁波、深圳、湖南、四川等省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6年9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上述人员更多参加职工医保,并降低参保门槛、优化缴费方式。通知鼓励平台企业对稳定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采取“个人缴费+平台补贴”、按单位职工模式缴纳社会保险等缴费方式,条件成熟后逐步制度化。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新修订的《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管理办法(2026—2029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京广发〔2026〕27号文件同时废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即日启动2027年市重点工程征集,申报项目分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两类,覆盖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项目采取线上申报加线下确认方式,责任单位初审后须于10月16日前报送书面意见;未列入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即日启动2027年市重点工程征集,项目分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两类,涵盖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项目单位通过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线上申报,经责任单位初审后,各区和市级部门须于10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未列入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6年9月20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从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京津冀产业协同、监管执法、金融税收等10个方面支持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措施聚焦降低合规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回收网点共建、转运数据共享和产能资源互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的《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明确保持工业区块线270平方公里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区块线基本规模不低于60%,并对划定调整、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局部修改完善。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办法以270平方公里区块线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为底线,并探索跨区占补平衡、完善台账与存量盘活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刚性管控与局部优化结合的思路,需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和部门协同为条件。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新时代北京市网络视听领域繁荣发展新大众文艺实施方案(2026-2030年)》,面向各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工委宣传文化部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实施。方案提出每年孵化推广原创网络视听精品不少于100部(项),全市网络视听产业及相关衍生产业总营收年均增长率力争保持5%以上、到2030年总体规模力争突破4000亿元,每年推动不少于5部(集)优秀作品在海外主流平台播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修订后的《北京市促进动画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办法》(京广发〔2026〕70号),支持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并从事动画产业的相关机构,原京广发〔2026〕19号同时作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本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资格审核部门、条件、申请材料和流程,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明确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的四部门联审流程、量化门槛和4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并允许经赋权单位参照执行,可研究借鉴其联席审核与结果函告机制,需具备相应赋权及部门协同条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北京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征集,面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提供人工智能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及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区经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各区于11月6日前初审推荐,市级评审拟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12月1日前向工信部报送资源池及服务团信息。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面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开展资源池征集,明确服务类型、人员与案例门槛及区级初审、市级评审流程,可研究借鉴其以服务团形式整合算力、数据、终端等上下游的做法,需具备相应申报条件和评审组织能力。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财金〔2026〕88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明确农业保险深度1.9%、密度1200元/人、科技投入强度1%、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部门联合印发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目标与保费补贴、承保理赔、大灾分散等机制,可研究借鉴省级财政与保险机构'省级对省级'结算及承保机构服务期不少于3年的做法,需结合地方财政与数据条件。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2026年9月7日印发《“十五五”时期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到2035年全面建成,并部署产业技术策源、未来产业布局、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等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规划将园区营商环境纳入先行先试改革框架,提出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条例修订研究等具体安排。可研究借鉴其分园统筹与动态调整机制,但需具备相应规划权限和土地管理条件。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7月20日联合印发《北京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到2030年新建和改造设施农业2万亩以上、设施农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等目标,并部署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冷链仓储及农旅融合等提升工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广电局发布《北京市促进动画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面向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动画产业机构,分研发应用、生态服务、融合应用、优质创新市场主体四类方向受理申报,申报期为2026年8月16日至9月30日18:00,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提交。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指南将动画产业扶持细化为四类申报方向并明确材料清单与时限,可研究借鉴其分类申报与失信核查机制,但需具备对应财政资金和广电主管部门权限。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9月6日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的新材料领域各类主体,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措施以中试平台、创新园区和算力券、模型券、数据券等工具支持新材料产业,可研究借鉴其按企业阶段匹配空间与平台资金支持的做法,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产业基础。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6〕12号),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现有应急储备不足、经紧急调拨或支援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使用预算资金开展的紧急采购。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紧急采购制度明确了启动条件、方式选择与程序简化边界,可研究借鉴其内部会商决策、直接采购价格协商及预付款比例等机制,但适用前提是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形且现有储备不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6年版)》(京人社发〔2026〕8号),由重点产业、未来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和技术技能人才专业评价指引四部分构成,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产业,列出代表岗位、核心能力要求、专业背景、年薪区间或中位数参考值及重点需求区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印发《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6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25年版目录。目录设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急需紧缺国际职业资格清单、出海职业认证清单和国际职业资格互认清单四类,为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持证人分层提供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职称对应、人才引进等服务保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四类清单分层配置签证、工作许可、职称对应等人才服务,并依托京津冀查询核验平台实现结果互认,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调整与区域核验衔接机制,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协同和行业执业管理配套条件。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26〕99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扶持对象为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采取资助和后补贴两种方式,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转化运用、保护能力、服务效能和金融创新等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可研究借鉴其“资助+后补贴”分类扶持与3个月办结、尾款验收后10个工作日拨付的时限安排,前提是配套实施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与绩效目标。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牵头制定《深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助管理办法》并发布政策解读,该办法共七章32条,涵盖技术合同资助、技术转移机构资助、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助等类别,明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申请审核流程。办法新增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助条款,优化技术转移特色基地资助申请条件,资助以事后补助方式实施,无需签订合同和验收。原文未说明具体资助金额、比例及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一区一策”方式为顺义区口腔产业出台专项措施,覆盖研发奖励、平台建设、入院应用、数据跨境和融资对接等环节,可研究借鉴其将产业专项政策与平原新城能级提升挂钩、明确责任单位和资金上限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市级部门协同条件。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十五五”规划》,锚定2030年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持续跃升目标,从贸易、消费、功能三个维度提出10项预期性指标,部署四方面22项重点任务,涵盖增强贸易枢纽功能、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8月24日印发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域内申报主体,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和企业可享受市级相应支持政策。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可研究借鉴其“认定标准+动态管理+用地与上市支持”的组合机制:示范园区设营收、制造与服务占比、单位面积产出等量化门槛,试点企业分领跑型与成长型并挂钩研发服务投入比例;落地需市级财政、土地和联席会议审议权限支撑。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京发改规〔2026〕8号),明确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两类主体的申报条件、申报—评选—公示—确认四个认定环节及用地、资金等支持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两类主体、四个环节、七项举措”明确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与用地资金支持,其中容积率不超过1.5不补缴土地价款等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可研究借鉴其分类分批、动态管理和第三方评审机制,但需具备相应土地规划权限和财政资金条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规〔2026〕7号),从拓宽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机制保障四方面提出20条举措,并发布政策解读。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解读披露了民间资本参与专项论证、特许经营落实要求、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和首付款比例等可操作条款,可研究借鉴其把民间资本参与要求嵌入项目审批与采购环节的做法,前提是地方具备相应审批权限和财政承受能力。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2026〕71号通知,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范围,按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范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金融协同贴息政策扩围,将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卡分期纳入贴息,并提高贷款规模和贴息上限,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可研究借鉴贴息范围、经办机构准入和额度分档的设定方式,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金融监管协同条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6〕54号),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意向单位于9月4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该委能源处邮箱,该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推荐和多头推荐。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公布第84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经2026年7月31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以第844号令第三次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涉及缴存比例、提取范围、办理时限、信用记录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等条款,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可研究借鉴其明确提取与贷款办理时限、将缴存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机制,落地需地方配套细则和系统支撑。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共5章27条,在节能审查项目中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碳排放评价纳入节能审查,不增设行政许可、不单独设置申报程序、不增加申请材料数量。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可研究借鉴北京将碳排放评价嵌入既有节能审查、不新增许可和申报材料的做法,其落地需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为依据,并具备节能审查权限分级和在线审批等条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6〕24号),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实行分级审批,县级政府原则上不得新设基金,并列出未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等不得设立基金的负面清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四川以省级文件细化政府投资基金分级审批、负面清单、返投放宽和容亏免责等机制,对地方规范基金设立与运作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分级审批与容亏认定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管理制度基础。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依据京发改〔2024〕650号《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本市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征集,支持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能化供热改造两类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工程投资50%予以支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通知明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工程投资50%支持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并规定申报时限、材料清单与失信排除条件,可研究借鉴其资金拼盘闭合审核和属地初审报送机制,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与项目储备条件。
2026年7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智能体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185号),并于7月23日发布政策解读,围绕基础模型能力、底层共性技术、原生应用与标杆场景、智能终端融合、OPC创新创业、Token经济、安全治理、要素保障、开源开放及保障措施共10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7月9日印发《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行动方案》,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提出2027年年底前滚动形成“五个一批”工作成果,围绕初创帮扶、重点培育、能力提升、数字赋能、创新示范五方面部署行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令第840号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经2026年6月5日国务院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退役军人及依法退出现役的武警部队人员。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3日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粤府〔2026〕36号),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围绕批零住餐、金融、信息传输软件、房地产、租赁商务、交通运输、科技服务、文体娱乐、居民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及其他重点领域共44个细分行业明确扩能提质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3月2日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26〕6号),围绕精准赋能、服务提升、法治护航、协同优化四方面提出二十八项任务,适用北京市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覆盖融资、人才、数据、监管、协同等28项任务,其中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市政报装“一站式”超前服务、京津冀资质互认等机制有具体操作路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协同与清单化管理方式,但需注意北京作为首善标准的资源条件与地方权限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