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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周二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6年9月20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从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京津冀产业协同、监管执法、金融税收等10个方面支持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措施聚焦降低合规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回收网点共建、转运数据共享和产能资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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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周一
9月18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严把数据产权登记质量关 服务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化发展——关于落实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思考

    2026年7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围绕统一登记对象、类型、流程、审查标准、效力和系统“六统一”,对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建设作出系统性安排。深圳数据交易所表示将全面对标《指引》要求,完善内部登记管理办法与操作规范,把好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权属明确性审查要点,并推进登记结果跨区域跨主体认可采信,推动“一次登记、全国通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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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周四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坚持质量优先、合理审慎 提升数据产权登记公信力

    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确立合理审慎的登记审查原则,明确围绕数据描述准确性、数据来源合规性、数据产权明确性三个维度开展审查。上海数据交易所表示将落实《指引》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数据产权登记,推动登记凭证全国互认和“一次登记、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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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周一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以规范透明、独立公正的数据产权登记服务 赋能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

    作为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机构之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严格遵循《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建立“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异议处理、信息存证、凭证核发”七步标准化流程,覆盖初次、转让、变更、续期、注销五类登记,并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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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以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北京市以首善标准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落地实施,并依托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构建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的部署。登记凭证将用于数据交易平台权属认定,并探索纳入政府采购和市属国企数据采购合规核验,以及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等场景。同时通过区块链存证、第三方年度评估和风险准备金等机制强化登记机构监管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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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解读《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激活数据产权制度效能 共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国家数据局今年7月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确立“一次登记、全国互认”原则和登记对象、类型、流程、标准、效力、系统“六统一”,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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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周二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解读《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对其进行解读。指引共四章二十条,为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国汽车行业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市场竞争等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参照,重点围绕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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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 · 政策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就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针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涉及的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电池簇、充电宝、储能系统、换电业务、半固态电池等产品的消费税征缴口径及出口退(免)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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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胡坚波:数据要素,如何变成“真金白银”?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院长胡坚波在人民网“数据大家谈”栏目解读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指出数据流通包含开放、共享、交换、交易等多种形态,规模化货币交易并非主流,产业链“数据价值共创”是当前主要形态。他介绍“数据二十条”确立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制度,明确不存在普适性统一定价模型,并提出企业数据资源化、产品化、资产化“三步走”路线图,中小企业可借助可信数据空间、API调用等参与数据要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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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周四
8月3日周一
7月31日周五
7月30日周四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解读修改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7月28日以局令第八十五号公布修改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共24条,分六章。办法进一步聚焦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高质量申请,适应性调整适用范围并明确不予优先审查的情形,同时强化央地协同规范推荐工作、明确优先审查数量分配和管理原则,并完善现有技术材料提交要求、明确优先审查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原文未说明实施后的具体成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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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调整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申请的审查资源配置,可研究借鉴其央地协同推荐机制与质量导向的审核标准,但需具备省级知识产权局的推荐管理能力和相应审查资源。

  2. 自然资源部 ·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负责人解读修订印发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修订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并由海域海岛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就修订背景、分类管理、审批优化和监管要求进行解读。办法首次区分“需许可、可备案、不得办”三种情形,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核发环节,改为审查通过后直接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明确仅改变自然岸线形态功能、建设非透水构筑物两种情形需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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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临时用海由笼统审批改为“需许可、可备案、不得办”分类管理,并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限定论证报告表适用范围,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分级配置审批资源、以备案替代许可降低制度性成本的做法,前提是具备海域使用管理法定权限和生态红线、自然岸线约束条件。

7月17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助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开展统一、权威和有序的数据产权登记并实现全国互认。《指引》明确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用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降低跨区域、跨主体和跨市场的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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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周一
5月8日周五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营商环境改革实践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按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进入市场、要素保障、经营环境、纠纷化解、企业退出5部分展开,用数据介绍2025年营商环境进展并设10个数说“十四五”专栏。报告列出2025年出台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设置地方案例专栏介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践,并对标“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提出持续优化市场、法治、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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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周四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五年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部署加快建设标准工作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推进标准国际化、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下一步两部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做好宣传解读与落地实施,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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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周一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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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数据产权保护与安全治理

    数据产权取得、流转、行使全过程须将安全作为产权制度建设前提:违法违规获取的数据不享有数据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的数据须依法取得授权或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流通,需求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使用、严禁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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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衍生数据的产权配置

    国家数据局就衍生数据产权配置作出解读,明确数据处理者通过加工、建模分析、关键信息提取等方式实现数据实质改变并显著提升价值的,享有衍生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衍生数据需具备显著性和增值性,产权归属一般可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25年7月国家数据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专门设计衍生数据示范条款,主体可使用《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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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周三
3月17日周二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自动化程序收集公开数据的合法边界

    针对企业通过自动化程序收集公开数据,数据领域司法实践已就合法收集形成共识:不非法侵入他人网络、不干扰网络服务正常运行、不破坏有效技术措施、不损害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数据处理者对合法收集的公开数据可以持有和使用;基于原始数据创新开发形成数据产品的,可在不实质性替代被收集方产品和服务的前提下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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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周一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数据委托处理情形中的产权配置

    针对企业委托云平台存储数据、政府部门委托软件企业开发电子政务系统等委托处理情形,政策解读明确:按照《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转交给委托人。数据处理者委托他人处理数据的,受托人对原始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享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也不能将委托人的数据用于债务清偿或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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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周日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数据处理者的数据产权配置安排

    针对农场主租用设备采集耕作数据、设备商希望用于改进产品等场景,政策解读明确数据处理者是能自主决定处理方式和处理目的的主体,信息主体是数据所承载信息的来源者。据此作出两方面权益安排:数据处理者对其在自身或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前提下采集生成的数据享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信息主体基于民事合同授权他人采集由其促成产生数据的,有权获取或复制转移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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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如何理解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明确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类权利。三者互相独立,同一权利人可同时享有全部或其中一项、多项权利,同一数据的同一权利可由不同权利人同时享有且互不排斥,以顺应数据多方共生、低成本复制特点,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和复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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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周四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解读《中国关于当前形势下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

    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中国关于当前形势下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此解读。立场文件含总体立场和工作建议,提出成员应在第14届部长级会议上制定渐进式、结构化改革工作计划,从决策机制、发展和公平竞争等优先议题着手,并主张恢复完整运转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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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周四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知识产权局发布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引》,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引导各地理性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商标化,明确集体商标更适合作为法律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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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指引以集体商标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提供注册路径,并列举显著性与误认的常见驳回情形,可研究借鉴其将品牌商标化与地理标志区分、以使用管理规则约束成员品质的机制,需具备政府授权和长期使用取得显著性等条件。

12月30日周二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解读《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商合函〔2025〕673号)

    商务部发布《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商合函〔2025〕673号),共七章五十三条,从经济、社会、环境等维度引导“走出去”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跨国经营。指引倡导企业在产业发展、属地化经营、绿色投资、合规经营等9至11个方面支持东道国(地区)发展,并鼓励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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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周日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提出3方面11条政策措施。政策鼓励地方健全沟通合作机制、细化实施细则,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消费帮扶五大重点领域优化金融产品服务,并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推动举措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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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周二
  1. 广州市场监管局 · 企业开办政策

    广州市场监管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

    广州市场监管局就《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发布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明确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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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受益所有人备案的适用主体、认定标准、免报条件和办理渠道作出操作指引,可研究借鉴其将备案义务与免报承诺、线上办理入口相衔接的做法,但需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及本地登记系统条件为前提。

10月31日周五
8月1日周五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征管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8号)的解读,就该税收抵免政策的执行问题逐项说明,明确其不影响递延纳税政策效力,并规定再投资持有时间起止、抵免额度按利润分配企业分别归集、额度调整、滞纳金起算及收回投资顺序等征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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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税务总局对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征管口径逐项举例说明,明确持有期起止、额度归集与追补享受规则,可研究借鉴其以案例释明复杂税收优惠执行边界、减少企业申报不确定性的做法,需具备相应税收协定与征管条件。

6月18日周三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国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

    2025年6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致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表示,中方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并为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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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周二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六部门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并发布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从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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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周五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解读《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适用于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明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机构及人员要求、履约考核参考标准等七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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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政府采购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引入质量导向评审,价格权重建议10%-15%,可研究借鉴其分类设定服务标准与履约考核的做法,需结合本地采购需求和财政条件。

1月10日周五
1月9日周四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制定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局令第八十三号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三十六条,按规章制定时序排列。规定细化《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原则性条款,明确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及解释修改废止程序,并要求规章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责时充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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