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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重点城市按2025年全市GDP总量前十选取,另观察香港与新加坡;资料归类不构成城市评分或排名。10个世行基础领域+3个中国实践补充领域;不构成世行官方扩展指标。标签仅依据材料实质内容标注;未归类的历史资料可通过搜索查找。

时间分组按收录日期排列;原始发布日期见各条材料。历史补录不代表近期新出台政策。

9月30日周三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原发布:2026-09-11 · 收录:2026-09-3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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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将废锂电池回收责任落到生产企业销售端,明确暂存网点贮存上限20块、不超过1天等具体标准,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可研究借鉴其回收网点与销售网点布局匹配、台账与信息系统衔接的机制,需具备属地监管分工和信息化条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原发布:2026-09-23 · 收录:2026-09-3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2027年市重点工程的通知(京发改〔2026〕1594号)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即日启动2027年市重点工程征集,申报项目分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两类,覆盖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项目采取线上申报加线下确认方式,责任单位初审后须于10月16日前报送书面意见;未列入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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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原发布:2026-08-31 · 收录:2026-09-30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8月24日印发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域内申报主体,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和企业可享受市级相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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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研究借鉴其“认定标准+动态管理+用地与上市支持”的组合机制:示范园区设营收、制造与服务占比、单位面积产出等量化门槛,试点企业分领跑型与成长型并挂钩研发服务投入比例;落地需市级财政、土地和联席会议审议权限支撑。

  4.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原发布:2026-09-04 · 收录:2026-09-30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人民政府等四部门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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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四部门以“一区一策”方式为顺义区口腔产业出台专项措施,覆盖研发奖励、平台建设、入院应用、数据跨境和融资对接等环节,机制颗粒度较细。可研究借鉴其将产业专项政策与市级资金、基金、通关便利挂钩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试点授权条件。

  5.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原发布:2026-09-22 · 收录:2026-09-30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6年9月18日发文起实施,围绕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先进技术产品推广、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京津冀产业协同、行业组织、标准引领、监管执法和金融税收支持提出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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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多部门联合措施覆盖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攻关、中试、收运网点、综合利用和金融税收环节,其中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补助、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工程投资30%补助等条款有明确资金口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分工与补助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和项目认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