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2026-02-10 · 收录:2026-10-01
浙江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三减一降一提升”改革
浙江省以“减事项、减费用、减时间、降门槛、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为路径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以省政府名义印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全省一单、单外无中介”,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从76项缩减至27项,并分类为强制性27项、申请人自主决定79项、政府委托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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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清单管理、网上中介超市和专项整治组合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可研究借鉴其“全省一单、单外无中介”和“一地注册、全省通行”机制,但需具备省级清单权限和统一平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