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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10月9日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工作等方面提出部署,适用于全国。意见提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高校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许可科技成果、完善市场准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减少现场监管次数、鼓励银行开发符合新质生产力特点的贷款产品等涉企安排。原文未说明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条件和时间表。

    影响与借鉴

    中央层面系统部署新质生产力,涉及企业创新主体、市场准入、监管方式和金融供给等多项涉企制度安排,可研究借鉴其中研发准备金、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许可、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机制,落地需相应财政、数据和法定权限配套。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部署,适用于全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完善市场准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鼓励银行开发符合新质生产力特点的贷款产品、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与配套细则。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部署,适用于全国。意见提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高校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许可科技成果,并完善市场准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影响与借鉴

    中央层面系统部署新质生产力,涉及企业研发激励、市场准入、监管方式和金融供给等多项涉企制度安排,可研究借鉴其中研发准备金、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许可、减少现场监管等机制,落地需配套财政与数据条件。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总体部署,适用于全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并完善市场准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文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部署,适用于全国。意见提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高校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许可科技成果,并完善市场准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原文未说明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时间表和配套细则。

    影响与借鉴

    面向新质生产力的中央意见,涉及企业研发准备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使用后付费许可、市场准入与联合监管等制度安排,可研究借鉴其将创新激励与减少现场检查结合的机制,落地需配套财政与数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