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让经营主体没有难做的生意
政策变化 / 改革实践 / 企业服务

#国务院

今日收录 0 条

同一资料库,按改革领域与地区浏览,点击文章标签聚合相关材料。 产业与专题 → · 框架来源

清除筛选

大陆重点城市按2025年全市GDP总量前十选取,另观察香港与新加坡;资料归类不构成城市评分或排名。10个世行基础领域+3个中国实践补充领域;不构成世行官方扩展指标。标签仅依据材料实质内容标注;未归类的历史资料可通过搜索查找。

时间分组按收录日期排列;原始发布日期见各条材料。历史补录不代表近期新出台政策。

10月1日周四
  1. 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

    原发布:2026-08-27 · 收录:2026-10-01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进行修订,形成《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并予印发,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施行之日起1年内达到有关要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由暂行办法修订为实施办法,明确投保限额、费率浮动与报备要求,可研究借鉴其以保险替代职业风险基金的衔接机制,需具备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保险机构承保能力等条件。

  2.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原发布:2026-05-22 · 收录:2026-10-01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明确2年集中整治期与存量单向卖出安排,可研究借鉴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存量业务稳妥清理的机制设计,需关注跨境协作与投资者保护配套条件。

  3. 中国人民银行 · 政策与新闻

    原发布:2026-09-10 · 收录:2026-10-01

    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金融领域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推动金融强国建设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2026年9月10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介绍金融领域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推动金融强国建设有关情况。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4.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原发布:2026-05-22 · 收录:2026-10-01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经国务院同意的《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证监发〔2026〕28号,2026年5月9日),整治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在境内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及境内关联主体、非法中介、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自媒体。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明确2年集中整治期与存量单向卖出安排,可研究借鉴其部际央地分工、名单监测与互联网平台清理的协同机制,落地需跨境监管协作与地方属地责任配套。

  5.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原发布:2026-09-11 · 收录:2026-10-01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公告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同步制定《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期货公司业务分为基础类业务(境内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和交易类业务(期货做市交易、期货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并完善设立变更、业务准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公司治理与内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及监管执法等规则。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监管办法并配套实施公告,明确业务分类准入、股东穿透监管与过渡安排,可研究借鉴其业务准入与存量业务过渡衔接的制度设计,需以正式文本和配套公告为准。

9月30日周三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原发布:2026-06-01 · 收录:2026-09-30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的对外投资即境外投资活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统一对外投资管理服务规则,明确核准备案、安全审查、处罚幅度及海外服务分工,可研究借鉴其分类分级全过程监管与省级以上公共服务职责划分,落地需对应法定权限和配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