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外汇局印发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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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政策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2026年8月24日印发《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认为被不起诉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外汇管理部门处理。
推荐理由
最高检与外汇局联合建立不起诉后移送行政处罚的闭环机制,明确移送条件、证据转化和九十日回复时限,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管辖协调与跟踪督促安排,需以两部门联合发文权限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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