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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2025-12-31精选AI 评分7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试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试行)》的通知

AI 导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试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实行预先管理,防止他人擅自使用该标识登记企业名称。

推荐理由

北京以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为切口,将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纳入登记环节预先管理,可研究借鉴其申报条件、公示异议和分类保护机制;落地需依托名称申报系统与市级统筹权限。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 scjg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