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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公证服务收费:目录项目实行上限价,1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 通知公告·· 3 天前AI 评分55

关于加强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468号)

政策导读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印发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加强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对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实行目录管理和最高上限价格,目录外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须公示或协商签字确认。

来源: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 通知公告 · fgw.s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