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外汇管理政策·· 1 天前AI 评分36
政策导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外汇管理政策 · safe.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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