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儿园用热改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5 天前AI 评分52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幼儿园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政策导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28日起,本市幼儿园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通知仅明确价格适用类别,原文未说明具体降幅、涉及幼儿园数量或执行成效。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 fg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