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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规范开展确权确利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6〕39号)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11 小时前AI 评分41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规范开展确权确利的指导意见

政策导读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京政农发〔2026〕39号指导意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规范开展确权确利,明确确权确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土地经营权、按承包权份额向农户分配经营收益,承包期30年。实行确利须农村劳动力基本实现转移就业并具备适度规模经营条件,经村级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级批复后组织实施,确利收益全部发放给确利农户并单独核算、纳入审计。

来源: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 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