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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2025-07-22精选AI 评分6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的通知

AI 导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明确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的内容与凭证保存期限,并规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的视为履行相应义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纸质方式履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情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推荐理由

北京以规范性文件细化食品经营进货查验与销售记录义务,明确信息化记录与纸质记录等效,可研究借鉴其减轻企业重复报送负担的机制,落地需配套信息化采集能力。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 scjg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