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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央行、外汇局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外汇管理政策·· 2026-08-14精选AI 评分88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政策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同时废止汇发〔2019〕7号文。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集中运营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余缺调剂、经常项目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亿元人民币,自贸区内主办企业门槛降至3.5亿元。

推荐理由

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明确准入门槛、备案流程与额度公式,并给出自贸区差异化门槛。可研究借鉴其主办企业备案、合作银行条件和额度集中机制,需具备真实跨境资金需求及合规记录。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外汇管理政策 · saf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