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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2026-06-09精选AI 评分62

广东省政府决定将3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的决定

AI 导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粤府〔2026〕29号决定,将3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委托由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正文于2026年6月9日公开。决定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指导、建立监管机制,三区依法依规审批并落实监管责任,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文未列明3项职权的具体名称及委托期限,具体条款以附件目录为准。

推荐理由

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广州花都、南沙、增城三区,属要素保障领域权限调整,可研究借鉴其配套监管机制设计,但需具备承接能力与省级指导衔接条件。

来源: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 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