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 政策解读·· 2026-03-13AI 评分48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AI 导读
中国证监会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整合修订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来源:证监会 · 政策解读 · csrc.gov.cn
中国证监会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整合修订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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