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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自贸区及临港试点劳务派遣许可告知承诺
2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7 小时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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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4日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浦东新区、奉贤区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同期,该局发布实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管辖范围、经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同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两项文件均已进入实施阶段,报道未披露具体办件量或成效数据。
AI 根据报道生成 · 7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1日 20:04
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已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底。事件进展
2 个进展
- 10月1日 20:04 · 1 篇报道上海人社局发布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施通知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实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 10月1日 20:04 · 1 篇报道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上海市人社局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日
- 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精选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实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就实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明确管辖范围、经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精选上海市人社局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4日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浦东新区、奉贤区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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