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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的通知
AI 导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4日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试点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浦东新区、奉贤区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推荐理由
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改为告知承诺,当场作出准予决定、5个工作日内发证,并以2个月内核查和信用档案约束承诺真实性。可研究借鉴其'承诺即准予+限期核查+失信不再适用'的闭环设计,需具备信用信息平台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来源:上海人社局 · 劳动关系政策 · rs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