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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遴选采购代理机构内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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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2026年11月5日,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报道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围绕事业单位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内控机制:实行三级审核、百分制量化评审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明确需求制定、合同签订、验收决策等实质性权力不得委托。同时设置代理机构绩效评估与黑名单管理,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新项目委托,因代理机构责任导致流标3次以上等情形3年内不得委托。报道未说明该机制是否已正式发布实施、具体生效时间及适用范围,上述内容属该中心提出的管理安排,实施状态待确认。
AI 根据报道生成 · 6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1月5日 22:41
11月5日报道陕西一事业单位提出代理机构遴选三级审核、量化评审及黑名单管理机制。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1月5日
- 微信公众号补充渠道[中国政府采购报] 采购人基于内控如何遴选代理机构?
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围绕事业单位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三级审核、百分制量化评审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并明确需求制定、合同签订、验收决策等实质性权力不得委托。文章还设置代理机构绩效评估与黑名单管理,对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新项目委托,因代理机构责任导致流标3次以上等情形3年内不得委托。
本事件热度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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