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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允许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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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152号,即日起允许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品种包括橙、橘、葡萄柚和柠檬,产地限于博茨瓦纳柑橘产区。公告规定,输华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由中博双方共同批准注册,并实施有害生物监测、包装标识和冷处理等措施;进境时须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从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不合格货物将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该公告为已实施政策,适用对象为博茨瓦纳输华柑橘相关企业及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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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8日 20:06
海关总署10月28日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8日
- 微信公众号补充渠道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2号(关于进口博茨瓦纳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2号明确,即日起允许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包括橙、橘、葡萄柚和柠檬,产地限博茨瓦纳柑橘产区。输华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由中博双方共同批准注册,并实施有害生物监测、包装标识和冷处理等措施。进境时须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从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不合格货物将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