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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允许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4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2026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152号,即日起允许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品种包括橙、橘、葡萄柚和柠檬,产地限于博茨瓦纳柑橘产区。公告规定,输华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由中博双方共同批准注册,并实施有害生物监测、包装标识和冷处理等措施;进境时须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从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不合格货物将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该公告为已实施政策,适用对象为博茨瓦纳输华柑橘相关企业及进口商。

AI 根据报道生成 · 3 小时前更新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8日
  1. 微信公众号补充渠道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2号(关于进口博茨瓦纳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2号明确,即日起允许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博茨瓦纳鲜食柑橘进口,包括橙、橘、葡萄柚和柠檬,产地限博茨瓦纳柑橘产区。输华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由中博双方共同批准注册,并实施有害生物监测、包装标识和冷处理等措施。进境时须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从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不合格货物将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