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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周四
9月23日周三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修订后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高新〔2026〕163号),自2026年7月13日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创新型产业集群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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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工信部修订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明确五方面申报门槛与三年评估、撤销机制,地方可研究借鉴以研发投入占比、上下游企业数等量化条件筛选培育对象,但需具备省级集群库和开发区载体基础。

9月21日周一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等领域,推荐智算、通算、超算等算力设施,申报单位需对照《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价并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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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五部门联合开展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将能效、碳效、可再生能源占比等指标与推荐资格挂钩并实行动态调整,可研究借鉴其自评价加省级审核、择优推荐及退出机制,但需具备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和数据条件。

9月18日周五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北京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征集,面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提供人工智能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及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区经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各区于11月6日前初审推荐,市级评审拟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12月1日前向工信部报送资源池及服务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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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面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开展资源池征集,明确服务类型、人员与案例门槛及区级初审、市级评审流程,可研究借鉴其以服务团形式整合算力、数据、终端等上下游的做法,需具备相应申报条件和评审组织能力。

8月25日周二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解读《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规〔2026〕7号),从拓宽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机制保障四方面提出20条举措,并发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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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解读披露了民间资本参与专项论证、特许经营落实要求、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和首付款比例等可操作条款,可研究借鉴其把民间资本参与要求嵌入项目审批与采购环节的做法,前提是地方具备相应审批权限和财政承受能力。

12月4日周四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解读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1月10日以第八十四号局令发布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12月4日发布解读。修改涉及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的伦理审查、创造性判断和说明书公开要求,新增比特流专利申请审查规则,明确植物品种定义以衔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并调整“同日双申”处理方式、复审无效程序及按需审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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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专利审查规则调整涉及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比特流保护客体和生物育种植物品种定义,创新主体可研究借鉴按需审查与快速审查机制,但需以国家级保护中心预审合格为条件。

11月19日周三
  1.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印发《北京市以标准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于2025年11月18日印发《北京市以标准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牵头制定国际标准150项以上、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培育先进团体标准30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100项以上,并推动50项以上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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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周四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解读修改《专利审查指南》,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1月10日以局令第八十四号公布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于2025年4月30日至6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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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专利审查标准调整直接影响创新主体确权预期,可研究借鉴其公开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到局务会审议的修订程序,以及按需审查、快速审查等固化做法,但需具备相应审查能力与制度基础。

9月17日周三
  1.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6年)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9月15日印发《苏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6年)》,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适用苏州市各县级市(区)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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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苏州以行动方案形式将人工智能产业目标、数据要素、算力券、基金群和应用场景机制整合为可量化任务,可研究借鉴其“算力券+基金群+场景开放”组合工具,但需具备相应财政与数据基础。

12月31日周二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并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供创新主体参考使用,旨在诠释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指引随附编写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具体条款以附件原文为准,正文未提供实施条件及企业影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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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周一
  1. 知识产权局 · 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解读《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并于2024年6月21日正式印发,解读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部署十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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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周五
  1.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2日印发《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及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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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及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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