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资本能力发展三方工作组发布五项建议 政府接受并将于2028年起要求大型企业配备认证HR专业人员
新加坡人力资本能力发展三方工作组(TWG-HC)在2026年9月24日发布报告,提出五项建议以强化全经济人力资本能力,政府已接受全部建议并将与NTUC、SNEF及行业利益相关方合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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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力资本能力发展三方工作组(TWG-HC)在2026年9月24日发布报告,提出五项建议以强化全经济人力资本能力,政府已接受全部建议并将与NTUC、SNEF及行业利益相关方合作实施。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人力部将出台脚手架消防安全新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木脚手架允许使用期限由九个月缩短至三个月,特殊技术限制情形可逐案申请豁免;自2027年3月1日起,建筑外部脚手架安全网须符合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专员设定的阻燃规格,适用于当日及之后授标项目,制造商、供应商、脚手架承包商及场所占用人须确保合规。自2028年3月1日起,阻燃安全网还须经新加坡认可理事会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人力部与国家发展部将在2026至2027年通过政府售地计划推出两幅专用宿舍(PBD)用地,分别位于Lorong Lada Hitam 1和Jurong Apartments,预计提供约23,100个床位,租期均为30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与新加坡董事学会合作开发“公司董事基础课程”,于2026年8月28日SID董事大会开幕主旨演讲上宣布启动。课程含免费基础模块,面向所有现任及有志董事(包括外国董事),另设付费进阶模块,涵盖董事职责、财务素养、董事会与股东决策、公司行动及ESG等,2026年第四季度开放报名。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人力部强化热应激管理框架,将户外工作热应激框架下四项原有建议做法升为强制要求,涵盖热应激培训、工作区附近供应冷饮用水、应急用冷水冰袋或喷水、提供防护衣物,雇主须在2026年12月1日措施生效前三个月内落实。同时新增提供通风隔热或降温遮阳休息区的建议做法,原有湿球黑球温度监测、补水、遮阳休息、热适应和应急规划要求继续适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更新客运航空公司联盟协议指引(PAGN 2026),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取代此前指引。修订引入三步精简审查流程,明确承诺讨论、市场测试等节点及“停表”安排,并扩充承诺类型、竞争评估框架与净经济利益认定指引,纳入了2026年2月25日至3月11日公开咨询所获反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临时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于2026年7月27日启动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5日结束,就依据ISSB准则制定的《新加坡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草案征询意见。草案包含SFRS S1与SFRS S2两项准则,其中仅SFRS S2气候相关披露为强制,SFRS S1为自愿,并设有过渡救济及合规声明要求。强制报告初期仅限气候披露,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仍属自愿。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自2026年5月6日起修订Form 45,新增拟任董事未因洗钱犯罪被定罪的声明,此系《公司法》第154(1)(a)(iii)条当日生效后该类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的要求;同时新增拟任董事知悉法定义务、承诺公司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之声明。公司及企业服务提供商须对所有新董事任命使用更新版表格,并依《公司法》第173C条将填妥表格留存为法定记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6年4月14日,新加坡签署《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信息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参与GIR集中申报机制。受支柱二GloBE规则约束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原需向所在辖区税务机关报送GIR,若集团在与本地有活跃交换关系的辖区集中报送,则可免除该义务,此举将减少新加坡总部跨国企业集团需报送GIR的辖区数量,降低合规负担。GIR信息仅与具备必要保密保障的国际伙伴交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与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于2026年3月6日生效,该议定书于2023年11月2日签署。议定书修订协定序言,新增第28条(享受协定待遇资格),纳入国际共识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标准以应对协定滥用,并包含其他技术性修订。议定书全文可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查阅。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政府宣布,所有GST登记企业须接入InvoiceNow网络并直接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发票数据,自2028年4月起至2031年4月按年营业额分四批逐步实施,预计新增约9万家企业接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分阶段将电子发票数据直报要求扩展至全部GST登记企业,并按年营业额由小到大排定时间表,配套过渡补助与免费方案。可研究借鉴其按企业规模分批推进、以补助降低接入成本的机制,需具备全国性电子发票网络和税务系统对接条件。
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与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签署的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及防止逃漏税协定于2026年2月13日生效,取代1982年起实施的旧协定。新协定降低了跨境商业活动所得的预提税率,预计将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资。协定全文可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查阅。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与巴西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及其2018年5月议定书的修订议定书于2025年11月12日生效,该议定书于2023年4月17日签署。议定书更正了葡萄牙文本中的细微翻译差异,涉及DTA第11条(利息)及2018年5月议定书第7段。议定书全文已在新加坡税务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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