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267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游某梅执行实施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7号,明确交付网络平台账号及密码的执行,应在交付账号密码的同时依法变更实名认证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网络平台变更实名认证信息。该案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以协助执行方式完成案涉账号登录密码、实名认证信息和注册手机号码变更,2023年4月27日执行完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7号,明确交付网络平台账号及密码的执行,应在交付账号密码的同时依法变更实名认证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网络平台变更实名认证信息。该案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以协助执行方式完成案涉账号登录密码、实名认证信息和注册手机号码变更,2023年4月27日执行完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6号,明确“先享后付”以开通信用服务为必要条件,信用服务商收集反映用户信用或风险状况的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信用服务商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信息并尽到告知义务的,用户主张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聚焦数据提供、数据委托处理、数据融合开发和数据中介4类场景,供数据市场经营主体使用,4类合同均约定数据产权安排、安全保密要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通用条款。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示范文本聚焦数据提供、委托处理、融合开发、中介四类场景,以标准化条款降低交易成本、预防纠纷。地方可研究借鉴其按场景分类制定合同范本、依托数据交易机构推广的做法,需具备数据交易机构或试点载体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强迫交易、财务造假型合同诈骗等犯罪,并明确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企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局令第81号),分五章共八十五条,落实新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增设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和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行政调解等章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的专门部门规章,细化侵权判断标准与办案程序,可研究借鉴其精简材料、电子送达和追加当事人等机制,但需以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授权为前提。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30日以局令第八十二号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于2024年2月7日至3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解读明确扩大受案范围,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等纳入复议范围,并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不作为、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类案件复议前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7月2日以局令第五九〇号公布《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同步印发当事人所用表格模板。该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案件受理、案件调解和结案等内容,包括受理条件、应提交材料、不予受理情形、调解员指定与回避、调解步骤与期限、中止与恢复、调解协议书及终止调解等规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社局等八部门于2022年1月4日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上海各区及相关部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以八部门联合实施意见细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下订立书面协议、平台企业监督合作企业用工等责任划分,可研究借鉴其分类认定与部门协同机制,需具备地方立法与多部门协同条件。
2019年11月,崇明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联合印发《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关于在本区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实施方案》,由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防范法律风险。工商联排摸后本区4家企业提出法律服务需求,11月19日双方举办工作座谈会,三位律师围绕法律风险分类、政策解读及公司担保等主题专题演讲,企业代表就社保缴纳、保密协议、向员工融资风险等问题互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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