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2026-07-17 · 收录:2026-09-30
专家解读 | 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助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开展统一、权威和有序的数据产权登记并实现全国互认。《指引》明确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用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降低跨区域、跨主体和跨市场的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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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2026-07-17 · 收录:2026-09-30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开展统一、权威和有序的数据产权登记并实现全国互认。《指引》明确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用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降低跨区域、跨主体和跨市场的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原发布:2025-11-10 · 收录:2026-09-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十部门于2025年11月3日印发《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发改数据〔2025〕1387号),提出建立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完善物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堵点等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明确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授权运营分类分级定价及多式联运数据堵点打通等机制,对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有制度意义。地方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管理和授权运营定价规则,但需具备数据归集共享基础和跨部门协调条件。
原发布:2026-09-17 · 收录:2026-09-30
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确立合理审慎的登记审查原则,明确围绕数据描述准确性、数据来源合规性、数据产权明确性三个维度开展审查。上海数据交易所表示将落实《指引》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数据产权登记,推动登记凭证全国互认和“一次登记、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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