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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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将废锂电池回收责任落到生产企业销售端,明确暂存网点贮存上限20块、不超过1天等具体标准,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可研究借鉴其回收网点与销售网点布局匹配、台账与信息系统衔接的机制,需具备属地监管分工和信息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