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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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1号 公布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决定
政策导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1号公布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对吸口内径大于等于0.55米且泵最高转速小于等于400转/分的挖泥船泥泵及泵壳、叶轮等关键零部件,吸管直径大于等于0.55米的耙头,刀圈外径大于等于2.1米的绞刀实施出口管制,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并同步更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推荐理由
出口管制清单调整直接改变挖泥船泥泵、耙头、绞刀等物项出口的许可与报关要求,相关装备出口企业需关注参数识别和报关备注义务。可研究借鉴其按技术参数设定管制边界、同步更新清单的做法,但需以法定出口管制权限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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