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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3 天前AI 评分22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政策导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对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估,并将拟通过评估的单位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11月4日(5个工作日),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名单中备注标“※”的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 fg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