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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行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南京发改委 · 部门文件·· 17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78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导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市27个重点领域推行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代替赴市、区相关部门办理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

南京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27个领域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可研究借鉴其数据归集责任划分与异议申诉机制,前提是各领域违法信息已按法定要求全面准确归集共享。

来源:南京发改委 · 部门文件 · fgw.nan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