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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制定《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自10月18日起实施

四川日报· 四川日报·· 4 小时前AI 评分25

[四川日报] 四川制定高校学生食堂新规,10月18日起实施,校领导直系亲属不得任食堂运营关键岗

政策导读

四川省教育厅制定《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自2026年10月18日起实施,在2021年版本基础上对管理责任、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膳食经费管理等提出更高要求。办法明确校长负责制,特色档口和承包经营服务期限单次不得超过5年,全面推行线上缴费,基本大伙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60%,并规定不得将校级领导干部等人员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关键岗位。

来源:四川日报 · mp.weix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