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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

江苏发改委 · 解读关联政策原文·· 2025-12-26精选AI 评分72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导读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5〕8号),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2026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21日。

推荐理由

江苏以省级规范性文件明确节能审查验收程序、不通过情形和10%抽查比例,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可研究验收节点与整改路径,借鉴需注意省级节能审查权限和2026年1月施行时间。

来源:江苏发改委 · 解读关联政策原文 · fzggw.jiang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