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生署就私营医疗机构注射及输注产品规管修订《实务守则》并提醒注射程序须由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施行
香港卫生署回应传媒查询,表示将修订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实务守则》,规定所有注射及输注产品须属已注册或豁免注册药剂制品、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人体器官或组织产品,或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制度下的表列医疗仪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香港卫生署回应传媒查询,表示将修订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实务守则》,规定所有注射及输注产品须属已注册或豁免注册药剂制品、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人体器官或组织产品,或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制度下的表列医疗仪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因应内地国庆黄金周临近,香港海关自9月29日起在油尖旺、红磡、土瓜湾及铜锣湾等旅游购物区加强巡查,并向药房、参茸海味店、美容院及珠宝店宣传《商品说明条例》要求。海关设立快速回应队优先处理短期访客紧急投诉,并在口岸派发单张提醒消费者购物前了解产品规格、核对总价与单价、保留交易单据。违反条例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五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在调查虚假评论服务商及其客户后,对45家承认购买并发布虚假评论的企业和该服务商采取执法行动,要求停止不公平行为、删除虚假评论、加强合规并公开道歉六个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对虚假评论供需两端同步执法,要求下架、整改并公开道歉六个月,可研究借鉴其将平台评价真实性纳入公平交易执法的机制,需具备相应消费者保护执法权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1年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以举报奖励制度化调动社会监督,明确分级奖励比例、上限与内部举报人上浮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奖励等级与程序时限设计,需具备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发放条件。
福建省委网信办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针对造谣诽谤、集纳虚假负面信息、网络暴力等15类涉企侵权网络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出台研判标准、处置流程和涉企网络风险防控指南,开设涉企侵权信息快速处置通道,并梳理900余家重点企业服务台账。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福建以网信办牵头、多部门协同整治涉企网络侵权,建立快速处置通道、重点企业服务台账和举报专区,机制具体、可研究借鉴;地方复制需具备网信、公安、发改协同权限及平台配合条件。
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10日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覆盖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及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司法审查,可研究借鉴其以个案裁判明晰竞争规则、衔接民事移送与行政查处的机制,需以相应管辖权和执法协同条件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9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及一般条款适用,覆盖传统消费领域和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围绕仿冒混淆、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及网络不正当竞争认定发布9件典型案例,明确字号登记仿冒、技术秘密取酬计入侵权获利、AI批量生成测评引流等裁判规则,可研究借鉴其裁判思路,但个案规则适用仍需结合具体证据与法定权限。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向HelloBikeSG Pte. Ltd.(HelloRide)发出警告函,因其在2025年7月和10月两次联系竞争对手Anywheel Pte. Ltd.,提议进行价格讨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涉及特许经营合同性质认定、被特许人“冷静期”单方解除权、非企业主体签约效力、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履约能力下降解除合同、未备案行政处罚及合同诈骗刑事责任等裁判规则。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以7件典型案例统一特许经营合同性质认定、冷静期解除权、主体资格与欺诈撤销等裁判规则,可研究借鉴其穿透式审查与动态履约能力审查路径,但需以司法个案裁判为前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在食品、环境、电气领域组织开展202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共7个项目,由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分别承担。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覆盖直播电商、平台依法经营、市场竞争秩序维护、虚拟财产交易等场景,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保证金负有监管义务、直播带货方售后兜底承诺有效、平台账号出卖人负瑕疵担保义务等裁判规则。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以5起典型案例明确平台保证金监管义务、直播带货承诺效力及虚拟财产瑕疵担保规则,可研究借鉴其以裁判规则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的路径,但需以平台掌握商户数据为前提。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发现,DNA Brands自2023年起有区域经理及员工对消费者施压推销,包括在护理结束后继续敷面膜、以促销为名询问信用卡数量、查看年长消费者公积金余额并施压使用公积金储蓄付款。DNA Brands已解雇或停职涉事员工、承诺停止不公平交易行为,并向独立托管账户存入最多100万新元,由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管理,面向2023年1月1日起在指定门店购买且遭遇不当压力的消费者退款。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为便于准确理解《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有关条文内容,配套发布六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一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可玩性食品缺陷、密室等娱乐场所安全保障、不合格“网红”玩具及儿童护肤品质量等问题。案例明确剧本类娱乐场所应落实适龄准入和安全保障义务、违法免责条款无效,儿童食品玩具须同时符合玩具与食品安全标准,儿童护肤品添加禁用物质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7日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法发〔2026〕4号),明确“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改革举措和工作机制,目标到2030年基本形成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印发国能发监管〔2026〕29号通知,在河北省、吉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覆盖节能降碳任务落实、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营、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电力基础设施运营和用电营商环境四方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对6省份电力领域开展综合监管,覆盖节能降碳、自然垄断环节、电力市场秩序和用电营商环境,明确要求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以调研方式了解新业态,可研究借鉴其分阶段自查与问题处置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6年2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75号,明确被诉侵权人组织买卖侵权种子并实际主导确定交易价格、数量、履行时间等交易条件的,可认定其直接实施销售被诉侵权种子行为。该案中江苏亲某农业公司以加盟协议、第三方交付等形式掩盖销售白皮袋“金粳818”稻种,被认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二审维持赔偿300万元。相关法条为种子法及法释〔2021〕14号第4条、第12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73号,就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浙江吉某汽车研究院诉威某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等侵害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纠纷案明确裁判要点。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细化技术秘密侵权中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与迟延履行金计付标准,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可操作的裁判规则;地方可研究借鉴细化非金钱给付义务执行的做法,需以案件事实和法定权限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76号,明确化学、生物领域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合理的成功预期"是判断改进动机或技术启示的考量因素,而非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要件因素。该案中,法院认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基于附件13等现有技术有动机尝试并获得含缬沙坦和沙库巴曲的药物组合物,案涉专利不具备创造性,驳回诺某公司再审申请。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74号,就青岛青某重工有限公司诉青岛晨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明确:未经许可实施许诺销售行为的侵权人,除停止侵害、支付维权合理开支外,还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不以实际销售发生为前提。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依据国务院《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和诚信约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证监会修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办理程序和诚信约束,可研究借鉴其将承诺金与可能罚没金额挂钩的协商标准及失信主体限制机制,需以正式规章授权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发布法〔2025〕226号、227号文件,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案由总数由929个增至1055个,新增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第一级案由,完善竞争纠纷、商事纠纷、新就业形态用工等案由,并细化知识产权相关案由。此次修改为涉企纠纷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提供更细分类依据,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修正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增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新就业形态用工等案由,完善竞争与商事纠纷案由,为涉企纠纷立案提供更细分类依据。可研究借鉴其案由细化与司法统计衔接机制,需以最高法统一规定为前提。
国家能源局根据《能源法》关于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的要求,对部分省份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通报七起典型问题,涉及山西、广西、江西、江苏、内蒙古、陕西、湖南、贵州等地电网企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通报七起电网公平开放违规问题,涉及接网工程费用转嫁、超时限办理、增设前置条件等具体情形,可研究借鉴其以典型案例通报推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做法,需以监管权限和事实核查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25〕167号通知,根据法释〔2022〕13号规定,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出调整,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法〔2022〕109号同时废止。通知明确施行前已受理案件仍按原标准执行。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法院将相应变化,具体管辖法院名单以通知附件为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调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涉及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的起诉法院选择,可研究借鉴管辖调整与新旧案件衔接安排,需关注具体管辖法院名单及本地审判资源配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3号,明确网络平台向用户提供关联账号服务,经用户授权后转移其在关联网络平台获取的数据,为用户在合理范围内处理该数据提供便利,未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4号,明确数据处理者依法采集企业数据、经符合有关标准的编制方法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并合理利用,未对企业权益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对企业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2号,明确网络平台经营者对数据集合形成的经营性利益受到侵害时,可请求法院保护;未经许可获取并向公众提供数据、实质性替代平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数据集合经营性利益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并提示2025年修订后应适用新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可研究借鉴其裁判逻辑,但需注意个案事实与修法衔接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8月28日发布指导性案例266号,明确“先享后付”以开通信用服务为必要条件,信用服务商收集反映用户信用或风险状况的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信用服务商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信息并尽到告知义务的,用户主张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建材、珠宝玉石领域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包括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测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测定、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干燥器法)、珠宝玉石检测(珠宝玉石定名)和镶嵌钻石分级。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强迫交易、财务造假型合同诈骗等犯罪,并明确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企业。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局令第81号),分五章共八十五条,落实新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增设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和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行政调解等章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的专门部门规章,细化侵权判断标准与办案程序,可研究借鉴其精简材料、电子送达和追加当事人等机制,但需以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授权为前提。
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解读明确扩大受案范围,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等纳入复议范围,并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不作为、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类案件复议前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共十九条,明确违法经营额定义、一般及复杂情形计算标准、市场中间价格确定方式等,并发布解读说明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该办法针对现行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较原则、地方执法缺乏统一操作指引的问题,旨在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提高行政处罚依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原文未说明具体实施日期及地方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3年12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9-11号),涉及专利无效后行政裁决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行政处罚与行政调解衔接、市场主办方为商标侵权提供便利条件的认定等,对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机构办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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