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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重点城市按2025年全市GDP总量前十选取,另观察香港与新加坡;资料归类不构成城市评分或排名。10个世行基础领域+3个中国实践补充领域;不构成世行官方扩展指标。标签仅依据材料实质内容标注;未归类的历史资料可通过搜索查找。

9月30日周三
  1. 深圳市政府 · 公报政策解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解读《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及其实施细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明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红牌停标、红色警示、公开曝光、司法介入、查扣证书、经济处罚等措施,并倒查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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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深圳以“铁十条”整合停标、警示、失信惩戒等手段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研究借鉴其红黄警示合并执行与申诉纠正机制;适用需地方立法权限和跨部门协同条件。

  2. 深圳市政府 · 公报政策解读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就修订后的《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发布政策解读,明确对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实行差异化管理、所有使用单位按同等标准缴纳土地补偿费,并细化复垦方案与费用预存要求。修订同时将派出机构巡查频次由每半年调整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超面积、超范围、超期占用等行为移交辖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解读还设置政策过渡期,施行前已批准且未超期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接续使用,前海、深汕合作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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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深圳以有偿使用、差异化期限和季度巡查重构临时用地全链条管理,可研究借鉴其将复垦费用预存与银行保函替代、接续使用与施工周期挂钩的机制,落地需地方规划土地监察与派出机构协同。

9月29日周二
  1. 交通运输部 · 行政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交规划发〔2011〕695号文件。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审批或核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安排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及多式联运、交通枢纽等综合交通项目,在项目投入使用一定时间、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竣工验收后开展后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开展项目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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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四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围绕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现房销售、主办银行制度、信贷管理、土地供应和市场秩序作出安排,以2026年8月28日为界区分新取得土地项目与在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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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土地出让公告时点为界,对商品住房预售、现房销售、主办银行资金监管和土地价款分期作出衔接安排,可研究借鉴其新老项目分类过渡与重点监管额度覆盖剩余工程费用的机制,需具备市级资金监管账户和区级审核条件。

  2. 新加坡人力部 · 用工政策

    新加坡人力部更新脚手架消防安全要求:缩短木脚手架使用期限并强制阻燃安全网

    新加坡人力部将出台脚手架消防安全新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木脚手架允许使用期限由九个月缩短至三个月,特殊技术限制情形可逐案申请豁免;自2027年3月1日起,建筑外部脚手架安全网须符合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专员设定的阻燃规格,适用于当日及之后授标项目,制造商、供应商、脚手架承包商及场所占用人须确保合规。自2028年3月1日起,阻燃安全网还须经新加坡认可理事会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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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2027年市重点工程的通知(京发改〔2026〕1594号)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即日启动2027年市重点工程征集,申报项目分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两类,覆盖科技创新及现代化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项目采取线上申报加线下确认方式,责任单位初审后须于10月16日前报送书面意见;未列入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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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周二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6年9月18日发文起实施,围绕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先进技术产品推广、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京津冀产业协同、行业组织、标准引领、监管执法和金融税收支持提出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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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多部门联合措施覆盖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攻关、中试、收运网点、综合利用和金融税收环节,其中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补助、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工程投资30%补助等条款有明确资金口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分工与补助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和项目认定机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围绕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先进技术产品推广、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京津冀产业协同、行业组织、标准引领、监管执法、金融税收支持等十方面提出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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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将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中试平台、首台(套)、绿色技术推广等既有政策通道,并明确集中贮存型网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补助、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工程投资30%补助。可研究借鉴其将新兴回收产业嵌入现有产业资金与绿色金融工具的做法,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和部门协同条件。

9月21日周一
  1. 深圳市政府 · 公报政策解读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的《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明确保持工业区块线270平方公里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区块线基本规模不低于60%,并对划定调整、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局部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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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以270平方公里区块线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为底线,并探索跨区占补平衡、完善台账与存量盘活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刚性管控与局部优化结合的思路,需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和部门协同为条件。

  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布“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部署六大环境29方面改革举措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这是北京连续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提出29个方面改革举措,提出到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到2035年成为全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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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连续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六大环境提出29方面举措,明确到2030年、2035年目标。可研究借鉴其“伙伴式”服务理念、非现场监管标准化与“扫码检查”全覆盖、京津冀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统一等机制,落地需法规授权、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协同条件。

9月18日周五
  1. 四川省政府 ·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解读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由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经2026年9月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土地要素保障、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等提出到2030年目标,含5项约束性指标和12项预期性指标,并部署七项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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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82号,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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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周四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坚持质量优先、合理审慎 提升数据产权登记公信力

    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确立合理审慎的登记审查原则,明确围绕数据描述准确性、数据来源合规性、数据产权明确性三个维度开展审查。上海数据交易所表示将落实《指引》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数据产权登记,推动登记凭证全国互认和“一次登记、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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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周一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以规范透明、独立公正的数据产权登记服务 赋能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

    作为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机构之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严格遵循《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建立“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异议处理、信息存证、凭证核发”七步标准化流程,覆盖初次、转让、变更、续期、注销五类登记,并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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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以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北京市以首善标准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落地实施,并依托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构建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的部署。登记凭证将用于数据交易平台权属认定,并探索纳入政府采购和市属国企数据采购合规核验,以及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等场景。同时通过区块链存证、第三方年度评估和风险准备金等机制强化登记机构监管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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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解读《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激活数据产权制度效能 共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国家数据局今年7月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确立“一次登记、全国互认”原则和登记对象、类型、流程、标准、效力、系统“六统一”,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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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周五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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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将废锂电池回收责任落到生产企业销售端,明确暂存网点贮存上限20块、不超过1天等具体标准,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可研究借鉴其回收网点与销售网点布局匹配、台账与信息系统衔接的机制,需具备属地监管分工和信息化条件。

9月10日周四
  1. 上海市政府 · 最新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出到2030年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降至25.2微克/立方米等约束性指标。规划部署全域协同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和“美丽细胞”,推进碳市场改革、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及蓝天、碧水、净土、近岸海域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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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周五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顺义区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围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场景、开放合作、要素保障四方面提出支持举措。文件提出在临空经济区试点“人工智能+监管”新模式,在天竺综合保税区设立口腔创新器械通关服务快捷通道,并开展医疗器械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原文未说明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条件与资金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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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聚焦顺义区国际口腔产业,涵盖科技创新、示范应用、开放合作与要素保障。可研究借鉴其“一区一策”精准赋能机制,但需具备空港、综保区等特定区位与产业基础条件。

  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人民政府等四部门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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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四部门以“一区一策”方式为顺义区口腔产业出台专项措施,覆盖研发奖励、平台建设、入院应用、数据跨境和融资对接等环节,机制颗粒度较细。可研究借鉴其将产业专项政策与市级资金、基金、通关便利挂钩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试点授权条件。

  3. 住建部 · 政策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办厅函〔2026〕18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导则(试行)》,文号建办厅函〔2026〕187号,发文日期2026年7月31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做好房屋建筑赋码到套(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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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周一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8月24日印发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域内申报主体,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和企业可享受市级相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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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研究借鉴其“认定标准+动态管理+用地与上市支持”的组合机制:示范园区设营收、制造与服务占比、单位面积产出等量化门槛,试点企业分领跑型与成长型并挂钩研发服务投入比例;落地需市级财政、土地和联席会议审议权限支撑。

8月28日周五
  1. 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8年银发〔1998〕190号办法同时废止。办法要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两部门确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60%以下(含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并规范带押过户、受托支付及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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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开展商业地产开发、购买和运营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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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商业地产贷款首次以专门办法统一规则,主办银行制、资金封闭管理和分城发放要求对房企融资与银行风控影响直接,可研究借鉴其项目单独建账与封闭账户机制,落地需银行系统改造和属地监管配套。

  3. 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

    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发放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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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首次有专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入库、现金流覆盖本息、资金封闭运行等条件,并禁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可研究借鉴项目库与资金监管账户联动机制,前提是项目具备经营性收入和市场化运营主体。

8月25日周二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国办发〔2025〕38号精神,从项目参与、产业支持、要素保障、融资服务、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二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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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市政府同意印发的若干措施形式,把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论证、特许经营参股、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等要求落到具体环节。可研究借鉴其专项论证与预留份额机制,但需具备市区两级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采购管理条件。

8月18日周二
  1.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于2026年8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从支持县域消费渠道升级、推动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增强消费保障能力、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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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文,从商业网点、业态创新、流通网络、要素保障等方面部署县域消费,其中连锁企业“一照多址”、简化审批、用地弹性年期等条款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与用地、金融配套机制,落地需地方规划、财政和金融条件支撑。

8月17日周一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需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节能审查意见,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京发改规〔202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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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将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合并办理,审查意见同时约束开工、验收和运营,并设权限动态调整与承诺制探索。可研究借鉴其审查与碳评同步、验收在线提交的衔接机制,需具备地方标准、评审机构和在线平台条件。

  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并作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共5章27条,在节能审查项目中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碳排放评价纳入节能审查,不增设行政许可、不单独设置申报程序、不增加申请材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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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研究借鉴北京将碳排放评价嵌入既有节能审查、不新增许可和申报材料的做法,其落地需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为依据,并具备节能审查权限分级和在线审批等条件。

7月30日周四
  1. 自然资源部 ·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负责人解读修订印发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修订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并由海域海岛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就修订背景、分类管理、审批优化和监管要求进行解读。办法首次区分“需许可、可备案、不得办”三种情形,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核发环节,改为审查通过后直接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明确仅改变自然岸线形态功能、建设非透水构筑物两种情形需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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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临时用海由笼统审批改为“需许可、可备案、不得办”分类管理,并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限定论证报告表适用范围,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分级配置审批资源、以备案替代许可降低制度性成本的做法,前提是具备海域使用管理法定权限和生态红线、自然岸线约束条件。

7月22日周三
  1.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06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并从规划布局、商品服务供给、消费需求、数智化、竞争环境和保障政策等方面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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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零售业跨部门政策,涉及准入、公平竞争、融资、监管统一等多项制度安排,其中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准入壁垒,以及统一线上线下促销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对地方清理隐性壁垒有参考价值;落地需多部门协同和配套细则。

7月17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 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助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开展统一、权威和有序的数据产权登记并实现全国互认。《指引》明确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用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降低跨区域、跨主体和跨市场的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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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周二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国务院同意的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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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周三
  1. 自然资源部 ·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部解读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通知: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由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为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审批,压覆审批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评估报告在报送审批前完成评审备案,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资源相关内容,137号文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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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周四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的通知(建办〔2026〕3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建办〔2026〕32号通知,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赋予房屋建筑唯一身份标识,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赋码落图,住宅建筑赋码到套(户);到2027年底实现新建房屋建筑赋码落图全覆盖,到2030年底前全面建成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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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周四
  1.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落实国办发〔2025〕38号精神,从国家及省级审批(核准)项目引入民间资本、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科技创新、服务业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网络型基础设施、中试平台、数字化赋能、政策性资金、金融支持、上市融资等方面提出14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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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江苏以专项论证、持股比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规则细化民间投资准入,可研究借鉴其按审批权限分层明确领域和论证要求的做法,需具备省级审批权限与行业指引配套条件。

6月9日周二
  1. 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广东省政府决定将3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粤府〔2026〕29号决定,将3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委托由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正文于2026年6月9日公开。决定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指导、建立监管机制,三区依法依规审批并落实监管责任,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文未列明3项职权的具体名称及委托期限,具体条款以附件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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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广州花都、南沙、增城三区,属要素保障领域权限调整,可研究借鉴其配套监管机制设计,但需具备承接能力与省级指导衔接条件。

5月28日周四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明确存量土地盘活与不动产登记优化等制度安排

    国务院于2026年5月22日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2号),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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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五年规划,涉及存量土地盘活、不动产登记优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制度安排,对涉企用地和产权服务有直接影响。可研究借鉴过渡期用地政策、多部门并联审批等机制,但需地方立法权和财政条件支撑。

5月14日周四
  1. 全国工商联 · 地方政策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6〕383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经省政府同意,围绕国家审批(核准)和省级审批(核准)项目引入民间资本、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科技创新、服务业、招投标、政府采购、网络型基础设施、中试平台、数字化赋能、政策性资金、金融支持及上市融资等提出14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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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江苏以专项论证、持股比例、推介清单等可操作条款落实国家民间投资部署,其中省级审批项目须在可研阶段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持股可超10%的机制较具体,可研究借鉴,但需以省级审批权限和项目收益条件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