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作出规定,明确离岸信托、装入财产、境外实体、控制等认定口径,以及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申报纳税义务和时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未缴税款设置90日申报缴纳期且不加收滞纳金。原文未说明对营商环境的具体影响及地方可借鉴的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作出规定,明确离岸信托、装入财产、境外实体、控制等认定口径,以及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申报纳税义务和时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未缴税款设置90日申报缴纳期且不加收滞纳金。原文未说明对营商环境的具体影响及地方可借鉴的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6〕50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制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7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6年第二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能源监管工作并布置下半年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强电力零售市场管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深化落实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开展供电质量提升行动,满足企业和群众高品质用电需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2026年7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智能体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185号),并于7月23日发布政策解读,围绕基础模型能力、底层共性技术、原生应用与标杆场景、智能终端融合、OPC创新创业、Token经济、安全治理、要素保障、开源开放及保障措施共10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意见明确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推动社会工作数智化。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健全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并加强法规制度、阵地建设、信息化手段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等基础保障。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及有关中央企业遵照执行。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落款日期为2026年7月6日。原文未提供规划具体条款及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06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并从规划布局、商品服务供给、消费需求、数智化、竞争环境和保障政策等方面作出安排。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零售业跨部门政策,涉及准入、公平竞争、融资、监管统一等多项制度安排,其中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准入壁垒,以及统一线上线下促销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对地方清理隐性壁垒有参考价值;落地需多部门协同和配套细则。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及相关监督保障活动,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0—6岁残疾儿童,并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残疾人原则上在户籍地申请和享受基本康复服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7月9日印发《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行动方案》,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提出2027年年底前滚动形成“五个一批”工作成果,围绕初创帮扶、重点培育、能力提升、数字赋能、创新示范五方面部署行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2026年6月20日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信管〔2026〕15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该通知由全国工商联网站转载自中国政府网,正文未提供实施意见的具体条款、适用对象及实施条件,企业影响和地方可借鉴机制原文未说明。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选编10件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以发改民营〔2026〕1093号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供参考。选编旨在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明确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受理裁员报告的分工,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除在沪中央直属企业外的其他各类企业裁员报告由浦东新区人社部门受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修订裁员报告通知,明确市区分级受理范围与30日说明期,并新增浦东新区属地受理安排,可研究借鉴其分级受理与动态上报机制,需以本地法定权限和机构设置为基础。
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加大对家政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开展制度创新实践、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夯实行业发展基础5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9部门联合印发家政服务业19项措施,覆盖企业支持、制度创新、技能培训、信用平台、行业基础五方面,其中信用平台'无感化'查询嵌入企业业务流程、支持中小家政企业标准化对接第三方平台等机制,可研究借鉴;落地需部门数据共享和平台对接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自2026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8月15日,就医疗期计算。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开展统一、权威和有序的数据产权登记并实现全国互认。《指引》明确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用于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降低跨区域、跨主体和跨市场的数据流通交易成本。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6〕106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等单位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适用集体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管理方与职工方因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争议。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复函广州市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从化太平、从化吕田、从化鳌头、从化石岭等4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站时间延长至2028年9月30日24时。各检查站须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维持无疫状态,执法人员不得超越检查站流动检查,广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加强监管,确保依法检查、文明执法,严防公路“三乱”行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国务院同意的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于2026年6月18日印发《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领域数据处理活动,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由相应国家局按职责负责。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统一行业数据分类分级、全生命周期安全与风险评估要求,明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的报告与演练义务。地方可研究借鉴其分类分级目录动态管理和检查结果互认机制,但需具备相应监管权限与专业评估机构条件。
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统筹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提出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并部署扩大服务消费、升级商品消费、培育数字绿色等新业态、优化消费环境、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机制等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提出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主线,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及国土空间,明确到2030年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数据局近日正式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爱学撰文解读,称《指引》明确登记机构条件、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登记类型、登记审查等内容,登记服务覆盖申请、审查、存证、查询、异议处理等环节。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函形式印发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答记者问,介绍“十五五”时期扩大消费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发改价格〔2026〕1077号通知,核定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价格见附件。通知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监测执行情况,电网企业严格执行核定价格,并对各电压等级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基础数据统计归集,每年5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输配电价属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本轮核定明确执行时间与数据报送义务,企业可关注用电成本传导;地方可研究借鉴定期成本监审与基础数据归集机制,需具备相应价格管理权限和电网数据条件。
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明确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等目标,覆盖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方案将碳达峰目标分解到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并明确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碳市场扩围等机制,涉及企业用能、用碳和绿色转型成本。地方可研究借鉴零碳园区建设与绿电直连的落地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能源结构和产业基础。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文号环固体〔2026〕39号,生成日期2026年7月9日。通知明确该规划适用于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领域,具体条款、实施阶段及生效时间以原文为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由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为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审批,压覆审批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评估报告在报送审批前完成评审备案,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资源相关内容,137号文同步废止。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20号),明确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等目标,并部署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系统优化、应对气候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安全底线及保障体系等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财政部制定并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供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指引适用于集约化需求强、具有财务共享服务意愿和能力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明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及数智化建设要求,并规定采用该模式不改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法定责任。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自2026年5月6日起修订Form 45,新增拟任董事未因洗钱犯罪被定罪的声明,此系《公司法》第154(1)(a)(iii)条当日生效后该类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的要求;同时新增拟任董事知悉法定义务、承诺公司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之声明。公司及企业服务提供商须对所有新董事任命使用更新版表格,并依《公司法》第173C条将填妥表格留存为法定记录。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面向广东省户籍0—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到持广东省居住证及不满18周岁。办法明确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补贴标准,其中人工耳蜗植入补贴15000元/耳·人、肢体残疾矫治16000元/人,康复训练每人每年限补贴10个月,公益一类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益一类2000元/人·月,由县级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国务院令第840号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经2026年6月5日国务院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退役军人及依法退出现役的武警部队人员。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经报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提升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措施,包括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范围,加快修订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并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从市场准入、投资便利、投资促进、服务保障、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措施,其中服务业开放试点扩围、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诉求闭环等机制有具体操作路径,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和试点评估后再扩围的做法,但需注意试点授权和地区适用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3日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粤府〔2026〕36号),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围绕批零住餐、金融、信息传输软件、房地产、租赁商务、交通运输、科技服务、文体娱乐、居民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及其他重点领域共44个细分行业明确扩能提质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6月16日印发《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经指定口岸入出内地且仅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驾驶人员及乘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广东以省级管理办法明确港澳游艇入出内地九市的证书核发、口岸查验和停留时限,并建立联席会议与信息管理系统。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委托俱乐部管理机制,需具备海事、海关、边检协同及口岸数据条件。
商务部等8部门于2026年6月9日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加强推广和优化环境等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该意见由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围绕人工智能与消费融合提出商品供给、服务消费、商业创新、环境优化等方向,其中财政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开放清单、集聚区布局等机制对地方制定配套措施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和场景对接做法,但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与财政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建办〔2026〕32号通知,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赋予房屋建筑唯一身份标识,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赋码落图,住宅建筑赋码到套(户);到2027年底实现新建房屋建筑赋码落图全覆盖,到2030年底前全面建成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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