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地方实践

今日 0 条

同一资料库,按改革领域与地区浏览,点击文章标签聚合相关材料。 产业与专题 → · 框架来源

清除筛选

大陆重点城市按2025年全市GDP总量前十选取,另观察香港与新加坡;资料归类不构成城市评分或排名。10个世行基础领域+3个中国实践补充领域;不构成世行官方扩展指标。标签仅依据材料实质内容标注;未归类的历史资料可通过搜索查找。

当前标签:地方实践 · 25 条材料 移除标签

9月22日周二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6年9月18日发文起实施,围绕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先进技术产品推广、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京津冀产业协同、行业组织、标准引领、监管执法和金融税收支持提出20条措施。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多部门联合措施覆盖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攻关、中试、收运网点、综合利用和金融税收环节,其中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补助、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工程投资30%补助等条款有明确资金口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分工与补助条件,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和项目认定机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围绕绿色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先进技术产品推广、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京津冀产业协同、行业组织、标准引领、监管执法、金融税收支持等十方面提出20条措施。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将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中试平台、首台(套)、绿色技术推广等既有政策通道,并明确集中贮存型网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补助、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工程投资30%补助。可研究借鉴其将新兴回收产业嵌入现有产业资金与绿色金融工具的做法,需具备相应财政资金和部门协同条件。

9月21日周一
  1. 深圳市政府 · 公报政策解读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的《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明确保持工业区块线270平方公里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区块线基本规模不低于60%,并对划定调整、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局部修改完善。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以270平方公里区块线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为底线,并探索跨区占补平衡、完善台账与存量盘活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刚性管控与局部优化结合的思路,需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和部门协同为条件。

  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布“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部署六大环境29方面改革举措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这是北京连续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提出29个方面改革举措,提出到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到2035年成为全球标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连续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六大环境提出29方面举措,明确到2030年、2035年目标。可研究借鉴其“伙伴式”服务理念、非现场监管标准化与“扫码检查”全覆盖、京津冀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统一等机制,落地需法规授权、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协同条件。

9月20日周日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5日成文、9月20日发布京政发〔2026〕19号通知,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市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该规划自2026年9月5日起实施,现行有效。提供的正文仅为印发通知,规划具体条款、目标指标及企业影响未在材料中展开,原文未说明实施条件。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9月16日周三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2026—2030年)》,面向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市属机构,提出到203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6万亿元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5%左右、服务进出口额突破1.5万亿元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方案将服务业扩能提质与营商环境要素保障结合,提出优化算力券、模型券等服务券支持方式、健全融资担保机制、对跨部门融合业态审批实行清单化管理等具体机制。可研究借鉴其服务券与轻资产融资工具设计,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数据条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2026—2030年)》(京政发〔2026〕21号),面向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市属机构,提出到203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6万亿元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5%左右、服务进出口额突破1.5万亿元等目标。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明确2026—2030年服务业扩能提质的目标与分业任务,其中算力券、模型券、服务券支持方式及跨部门融合业态审批清单化管理等机制,可研究借鉴;落地需地方财政资源与数据、算力条件支撑。

9月14日周一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9月6日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的新材料领域各类主体,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措施以中试平台、创新园区和算力券、模型券、数据券等工具支持新材料产业,可研究借鉴其按企业阶段匹配空间与平台资金支持的做法,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产业基础。

9月11日周五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及相关活动。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将废锂电池回收责任落到生产企业销售端,明确暂存网点贮存上限20块、不超过1天等具体标准,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可研究借鉴其回收网点与销售网点布局匹配、台账与信息系统衔接的机制,需具备属地监管分工和信息化条件。

9月9日周三
9月4日周五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顺义区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围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场景、开放合作、要素保障四方面提出支持举措。文件提出在临空经济区试点“人工智能+监管”新模式,在天竺综合保税区设立口腔创新器械通关服务快捷通道,并开展医疗器械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原文未说明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条件与资金支持标准。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聚焦顺义区国际口腔产业,涵盖科技创新、示范应用、开放合作与要素保障。可研究借鉴其“一区一策”精准赋能机制,但需具备空港、综保区等特定区位与产业基础条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一区一策”方式为顺义区口腔产业出台专项措施,覆盖研发奖励、平台建设、入院应用、数据跨境和融资对接等环节,可研究借鉴其将产业专项政策与平原新城能级提升挂钩、明确责任单位和资金上限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市级部门协同条件。

  3.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人民政府等四部门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关于加快平原新城建设支持顺义区发展国际口腔产业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四部门以“一区一策”方式为顺义区口腔产业出台专项措施,覆盖研发奖励、平台建设、入院应用、数据跨境和融资对接等环节,机制颗粒度较细。可研究借鉴其将产业专项政策与市级资金、基金、通关便利挂钩的做法,但需具备相应财政资源和试点授权条件。

8月31日周一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文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8月24日印发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域内申报主体,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和企业可享受市级相应支持政策。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研究借鉴其“认定标准+动态管理+用地与上市支持”的组合机制:示范园区设营收、制造与服务占比、单位面积产出等量化门槛,试点企业分领跑型与成长型并挂钩研发服务投入比例;落地需市级财政、土地和联席会议审议权限支撑。

  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并作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京发改规〔2026〕8号),明确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两类主体的申报条件、申报—评选—公示—确认四个认定环节及用地、资金等支持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以“两类主体、四个环节、七项举措”明确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与用地资金支持,其中容积率不超过1.5不补缴土地价款等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可研究借鉴其分类分批、动态管理和第三方评审机制,但需具备相应土地规划权限和财政资金条件。

8月17日周一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并作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共5章27条,在节能审查项目中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碳排放评价纳入节能审查,不增设行政许可、不单独设置申报程序、不增加申请材料数量。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研究借鉴北京将碳排放评价嵌入既有节能审查、不新增许可和申报材料的做法,其落地需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为依据,并具备节能审查权限分级和在线审批等条件。

  2. 四川省政府 · 政府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三网”融合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川办发〔2026〕25号实施意见,就加快推进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三网”融合提出部署,明确夯实融合基础支撑、打造智慧协同生态、培育应用场景及保障措施,由交通运输厅牵头、清单化项目化推进。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6月19日周五
  1. 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3日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粤府〔2026〕36号),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围绕批零住餐、金融、信息传输软件、房地产、租赁商务、交通运输、科技服务、文体娱乐、居民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及其他重点领域共44个细分行业明确扩能提质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6月18日周四
  1. 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6月16日印发《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经指定口岸入出内地且仅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驾驶人员及乘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广东以省级管理办法明确港澳游艇入出内地九市的证书核发、口岸查验和停留时限,并建立联席会议与信息管理系统。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委托俱乐部管理机制,需具备海事、海关、边检协同及口岸数据条件。

6月17日周三
  1. 全国工商联 · 地方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3月2日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26〕6号),围绕精准赋能、服务提升、法治护航、协同优化四方面提出二十八项任务,适用北京市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市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覆盖融资、人才、数据、监管、协同等28项任务,其中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市政报装“一站式”超前服务、京津冀资质互认等机制有具体操作路径,可研究借鉴其部门协同与清单化管理方式,但需注意北京作为首善标准的资源条件与地方权限差异。

6月9日周二
  1. 广东省政府 · 政策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2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实施、17项由花都区和增城区实施、12项由南沙区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公布,将2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实施,17项由花都区、增城区实施,12项由南沙区实施,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要求实施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接,委托类职权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承接单位将职权纳入本级权责清单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定期报省有关单位备案。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省级行政职权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广州市及花都、南沙、增城,明确交接时限、权责清单和备案监督,可研究借鉴其交接与评估机制;落地需承接单位具备相应编制、业务能力和信息化条件。

5月14日周四
  1. 全国工商联 · 地方政策

    宁夏印发实施《2026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部署五大专项行动22项任务

    宁夏日前印发实施《2026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部署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要素供给服务、强化法治保障五大专项行动22项具体任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可关注宁夏以五大专项行动22项任务统筹营商环境提升,其中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公示、'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机制较具体。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化管理和'伴企走流程'做法,需具备跨部门协同和清单动态更新条件。

4月15日周三
  1. 广州 · 营商环境政策解读

    广州市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

    广州于4月14日发布《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从政务服务、要素保障、产业生态、对外开放、监管环境、长效落实六方面推出30条举措。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广州以“小切口”改革清单和政务智能体、免申即享等机制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提升,可研究借鉴其将改革任务量化到具体场景的做法,但落地需财政资金、数据条件和国企园区等资源支撑。

1月20日周二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规划用途衔接,推动修复方案与开发建设方案协同编制,并加强转运污染土壤异地处置监管和部门联动监管。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
9月4日周一
  1. 苏州发改委 · 政策文件

    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的工作意见》

    苏州市政府2023年9月1日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的工作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市未来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到2035年突破10000亿元,重点发展前沿新材料、光子芯片与光器件、元宇宙、氢能、数字金融、细胞和基因诊疗、空天开发、量子技术等领域,并明确各县级市(区)主攻方向。

    查看详情与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