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2026-02-12 · 收录:2026-10-01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6〕3号),对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罪名适用、管辖规则、证据收集、数额认定、涉案财物处理等作出规定,并明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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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运物流跨地域、流动性侵犯财产犯罪,明确罪名适用、管辖与证据规则,并配套行业治理建议机制。可研究借鉴其跨区域管辖认定与涉案财物处置规则,需依托两高一部联合发文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