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鉴别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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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 公布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政策导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公布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
推荐理由
两用物项出口质疑与鉴别流程进一步规范,7个工作日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判别等时限明确,企业可据此预判通关节奏;可研究借鉴其拆分处理与时限不计入规则,但需注意重大疑难情形不受时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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