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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周三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四部门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明确企业须于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继续申请须重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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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四部门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的申报、初核、复核、联审与退出机制,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管理和重大变化报告时限设计,需具备跨部门联审与信息填报系统条件。

9月29日周二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企业、园区可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择优推荐,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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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工信部启动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及动态管理,明确申报门槛、禁入情形与省级推荐时限,并首次对现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不再保留。可研究借鉴其梯度培育库与动态调整机制,但需具备省级绿色工厂储备和工业节能管理平台数据条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北京地区组织开展2026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报,征集重大创新型、关键提升型、规模替代型、AI赋能型四类产品,覆盖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上游原料、化妆品、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酶制剂、天然产物生物合成、专用设备及材料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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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周一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6〕22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文号为工信部联规〔2026〕220号,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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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人民银行 · 政策与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门于2026年9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从提升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加大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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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发文细化服务业金融支持,提出全国性银行自主选择3-5个重点方向、地方法人银行围绕1-2个行业开发区域特色产品,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脱核模式等轻资产融资安排,可研究借鉴其差异化组织服务体系与信用信息归集机制,落地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

9月23日周三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修订后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高新〔2026〕163号),自2026年7月13日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创新型产业集群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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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工信部修订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明确五方面申报门槛与三年评估、撤销机制,地方可研究借鉴以研发投入占比、上下游企业数等量化条件筛选培育对象,但需具备省级集群库和开发区载体基础。

9月22日周二
  1.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6〕21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纺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文号工信部联规〔2026〕211号,成文日期2026年9月7日。通知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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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周一
  1. 深圳市政府 · 公报政策解读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的《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明确保持工业区块线270平方公里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区块线基本规模不低于60%,并对划定调整、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局部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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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办法以270平方公里区块线规模不减少、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为底线,并探索跨区占补平衡、完善台账与存量盘活机制,可研究借鉴其刚性管控与局部优化结合的思路,需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和部门协同为条件。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开展北京地区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和初核工作,企业须于2026年9月2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9月22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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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面向工业母机企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申报指引,明确了申报时限、初核复核流程和变更报告义务,可研究借鉴其清单动态管理与超期不予受理的约束机制,需具备对应企业资质和属地经信部门受理条件。

  3. 工信部 · 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等领域,推荐智算、通算、超算等算力设施,申报单位需对照《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价并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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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五部门联合开展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将能效、碳效、可再生能源占比等指标与推荐资格挂钩并实行动态调整,可研究借鉴其自评价加省级审核、择优推荐及退出机制,但需具备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和数据条件。

9月18日周五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82号,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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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词元经济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词元经济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施行,围绕词元工厂建设、质量评测与分发平台、智能体应用、国际合作、数据本体技术及算力金融、人才培训等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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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北京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征集,面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提供人工智能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及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区经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各区于11月6日前初审推荐,市级评审拟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12月1日前向工信部报送资源池及服务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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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北京面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开展资源池征集,明确服务类型、人员与案例门槛及区级初审、市级评审流程,可研究借鉴其以服务团形式整合算力、数据、终端等上下游的做法,需具备相应申报条件和评审组织能力。

9月14日周一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文件

    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

    商务部等8部门于2026年9月2日印发《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6〕148号),从扩大优质供给、完善标准体系、支持消费、发展适老化产品、畅通废旧回收、优化社区服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七方面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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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覆盖供给、标准、补贴、适老化、回收、社区服务与金融支持等环节,可研究借鉴其以标准体系和以旧换新补贴协同拉动消费的机制,落地需地方财政与部门协同条件。

9月9日周三
  1. 北京市政府 · 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北京地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工作,申报领域涵盖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类。申报单位须符合《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6〕68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在京部属单位、部属高校及在京央企按相应管理权限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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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周二
  1.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0万亿元左右,培育绿色、智能、健康消费等十万亿级市场。意见围绕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耐用商品及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生活日用商品部署扩容举措,并支持银发产品、婴童产品、国货“潮品”、外贸优品及国际精品等特色消费,同时强化标准、品牌、财政金融等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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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文件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8月24日以商合函〔2026〕451号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供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国汽车行业企业在境外市场竞争等行为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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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解读《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对其进行解读。指引共四章二十条,为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国汽车行业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市场竞争等生产经营行为提供参照,重点围绕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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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 · 政策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就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针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涉及的征管问题发布即问即答,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电池簇、充电宝、储能系统、换电业务、半固态电池等产品的消费税征缴口径及出口退(免)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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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周四
  1.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开发利用的通知》并发布全国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开发利用目录1.0

    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开发利用的通知》,并发布《全国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开发利用目录1.0》,涵盖企业名单与科创属性、进出口、投融资、经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评价、企业需求等8大类、26个数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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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周一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环气候〔2026〕42号)

    生态环境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文号环气候〔2026〕4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气象、能源、林草、疾控等部门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监系统相关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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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部署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高新函〔2026〕346号),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围绕评价认定工作推进数据共享、优化办事系统、强化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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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部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数据共享与系统优化,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信息核验清单和依托统一系统开展申报预填的机制,但需具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条件。

7月23日周四
  1.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解读《北京市关于加快智能体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6年7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智能体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185号),并于7月23日发布政策解读,围绕基础模型能力、底层共性技术、原生应用与标杆场景、智能终端融合、OPC创新创业、Token经济、安全治理、要素保障、开源开放及保障措施共10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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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周三
  1. 全国工商联 · 部委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2026年6月20日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信管〔2026〕15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该通知由全国工商联网站转载自中国政府网,正文未提供实施意见的具体条款、适用对象及实施条件,企业影响和地方可借鉴机制原文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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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环固体〔2026〕39号)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文号环固体〔2026〕39号,生成日期2026年7月9日。通知明确该规划适用于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领域,具体条款、实施阶段及生效时间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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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周五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2027年起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及部分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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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周四
  1.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 政策发布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等8部门于2026年6月9日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加强推广和优化环境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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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意见由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围绕人工智能与消费融合提出商品供给、服务消费、商业创新、环境优化等方向,其中财政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开放清单、集聚区布局等机制对地方制定配套措施有参考价值,可研究借鉴其跨部门协同和场景对接做法,但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与财政条件。

6月15日周一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政策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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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周五
  1.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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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明确2年集中整治期与存量单向卖出安排,可研究借鉴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存量业务稳妥清理的机制设计,需关注跨境协作与投资者保护配套条件。

  2. 证监会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经国务院同意的《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证监发〔2026〕28号,2026年5月9日),整治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在境内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及境内关联主体、非法中介、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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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明确2年集中整治期与存量单向卖出安排,可研究借鉴其部际央地分工、名单监测与互联网平台清理的协同机制,落地需跨境监管协作与地方属地责任配套。

5月8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聚焦保障算力设施能源供给、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等方面部署29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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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周四
  1. 全国工商联 · 中央政策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部署2026年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

    4月8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2026年工作会议,提出聚焦企业经营全链条痛点综合施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与市场隐性壁垒。会议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要求系统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配套制度体系,加强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并对照202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政策与企业精准匹配机制,强化政策落地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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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周一
  1. 商务部 · 贸易与投资政策解读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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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周六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明确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机构的差异化功能定位,提出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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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意见首次系统界定数据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并明确到2029年底的能力提升目标。地方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施策思路,但需具备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和跨部门协同监管条件。

2月3日周二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规定汽车数据出境活动管理方式和适用条件,提出九类豁免情形,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驾驶自动化、软件升级、联网运行等业务场景细化重要数据判定规则,明确安全评估、标准合同、认证三种管理方式及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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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明确九类豁免情形并按业务场景细化重要数据判定规则,为汽车企业数据合规出境提供操作依据。可研究借鉴其按场景分类判定与豁免清单机制,但需具备相应数据分类分级和安全管理能力。

1月26日周一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环科财〔2026〕4号)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文号环科财〔2026〕4号,发文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该通知就生态工业园区管理作出制度安排,具体适用条件与实施要求以办法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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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2025年12月25日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商务、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等部门,提出到2027年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打造100个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广500个典型应用场景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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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八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工业智能体等量化目标,并配套两份附件细化行业指引和企业应用路径。可研究借鉴其分类施策、梯次培育和首席数据官制度等机制,但落地需地方产业基础、算力资源和数据治理条件支撑。

12月25日周四
  1. 生态环境部 · 部文件

    关于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5〕89号)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环综合〔2025〕89号文件,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文件主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并抄送中央港澳办、其他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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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周一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地方、行业、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探索数据研制或数据库开发,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提出2027年初步构建、2030年基本建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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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影响与地方借鉴

    该指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印发,明确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鼓励各方先行先试并设定2027年、2030年阶段目标,可研究借鉴其“多方报送、国家整合、统一发布、动态反馈”的集成共享机制,落地需统一数据结构和接口标准及数据安全制度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