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社局:公司可以禁止办公室恋情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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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社局] 公司可以禁止办公室恋情吗?
案例材料概览
成都人社局就“公司能否禁止办公室恋情”发布案例解读:某文化传媒公司以“禁止内部恋爱”制度辞退员工林某,因无法举证该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民主程序,也未证明已告知林某,且条款限制员工恋爱自由,被认定无效。公司无证据证明林某恋爱扰乱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案例阅读提示
结合原文核对所解决的企业问题、实施机制、适用条件及报告成效。案例汇编与报告中的多个实践需要分别研究;来源方报告的结果不代表本站独立验证,材料未交代的条件不能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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