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市说新语· 市说新语·发布于 2026-10-10 16:03· 4 小时前AI 评分62[市说新语]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附一图读懂)政策导读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为我国广告业首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认为该案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2 篇报道来源:市说新语 · mp.weixin.qq.com主题#法治监管#市场竞争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城市#成都查看事件全部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