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2025-07-04 · 收录:2026-10-0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16年试行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细则明确主体业态与经营项目分类申报规则、简单制售标注方式、自动设备经营许可条件,以及现场核查整改时限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等要求。地方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高低分类审查、对低风险项目免于现场核查的机制,具体适用需结合本地审查权限和配套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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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审查细则细化食品经营许可分类审查、简单制售标注和自动设备经营要求,可研究借鉴其按风险分级配置核查资源、明确整改时限的做法,需具备地方审查权限和配套核查表。